12月18日,备受关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终于尘埃落定,并确定新办法将在2019年1月1日开始实施。
从新税改的各项条例中来看,似乎从明年开始我们的收入也会有所增加,听起来对我们每个人都是一件喜大普奔的事情,然而如果我们把此次税改的力度与香港、欧美等地进行对比,你便会发现,这其中的差距还是巨大的。
再来看企业,7月份便已经收到了明年起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社保的方案,当然,这就意味着低缴社保的时代将一去不返,想来最近那些热议的降薪裁员、破产倒闭的消息怕也不能说是与此无关吧,毕竟羊毛还是出在羊身上啊。
所以,无论是个人还是企业,在个税和社保这些涉及切身利益上的事情,你必须要有一个更为深入的了解。
本文摘编自王德培所著《中国经济2019:点题后改革时代》,正和岛作为中国友谊出版公司合作方,经授权发布。
作 者:王德培
编 辑:夏昆
来 源:正和岛
01.个税改革,牵一发而动全身
时隔多年,千呼万唤,个人所得税法在今年终于迎来新一轮修订。
从直观上看,此次个税改革动作之大、力度之大,最大亮点在于纵向上提高了起征点,横向上进行了结构调整,采取“综合与分类相结合”模式,不仅锚定收入端差异,而且考虑到支出端差异,在一定意义上迎合了中低收入群体的诉求。
我们不妨再来回顾一下其中的六大要点:
1.起征点提高,由3500元/月提高至5000元/月(6万元/年),利好中低收入群体。如不含社保实发工资1万元/月,原缴个税745元/月(8940元/年),降为290元/月(3480元/年),全年少缴个税5460元。
2.综合纳税。将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等4项劳动型所得纳入综合征税范围。
3.增设专项扣除。将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大病医疗支出、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与生活密切相关的专项附加扣除,公众对此期待极大。
4.税率级距下调。扩大3%、10%、20%三档低税率的级距,相应缩小25%税率的级距,30%、35%、45%这三档较高税率的级距保持不变。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6万元的个税税率为3%,3.6万~14.4万元的部分税率为10%,14.4万~30万元的部分为20%,超过30万~42万元的部分适用25%的税率,42万~66万元的部分税率为30%,66万~96万元的部分税率为35%,超过96万元的部分税率为45%。
5.增加反避税条款。公安、央行、金融监管等相关部门协助税务机关确认纳税人的身份、银行账户信息;教育、卫生、医疗保障、民政等相关部门提供纳税人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等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将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遵守本法的情况纳入信用信息系统,以中国公民身份号码为纳税人识别号。
6国税与地税合并。2018年6月15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级以及计划单列市国税局、地税局合并,省级新税务部门统一挂牌,各类税收数据也将实现“全国一本账”。
然而,若放在更大的世界外部环境而言,本次个税修改草案的格局依然太小。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相比,差距不是一般的大。
如美国,其个税起征点翻倍,上调至1.2万美元,且夫妻双方收入合并征税,起征点为2.4万美元;税级从7档简化至3档:12%,25%,35%,针对富人的39.6%不变。
再如香港,其个税征收实行的是2%—6%—10%—14%—17%五级累进税率,起征点为5万港元/年(约合人民币42400元),且每档级差也为5万港币,计算方便。而且免税力度极大,手段可谓“简单粗暴”:
个人免税额为13.2万港元/年,供养一个未成年孩子(或25岁以下但正在接受全日制教育),可额外获得12万港元/年的免税额;
供养60岁以上的父母,免税额再加20万港元(父母55~59岁则各5万港元);
供养一位兄弟姐妹,则可再加3.75万港元……此外,每年香港特区政府还会宽免75%的个税,即相当于对应缴个税款打2.5折,上限为3万港元。
举个例子,一个人单身年薪20万港元,全年应缴税款为2080港元,享受税费宽免75%,则实际仅需缴纳520港元(约合人民币440元)。直白一点说,其他国家地区的税越低,中国的税就会显得“越高”。
1.时间上的落后
从个税法案出台时间来看,已在客观上严重滞后于国运大局。一边是美国大规模减税在先,中国“跟不跟”是个问题,跟着跑似乎有损大国颜面,不跟则在全球竞争力不足;
另一边是在受中美贸易战影响的大环境下,中国胜出的底牌将是依靠庞大的内需市场,从推动内需角度出台个税改革,与出于税收公平原则、适度改善原则进行税改,其侧重点是截然不同的。
前者针对的主要矛盾是国家竞争,一如战时备战,兼顾国内与国际的平衡;后者针对的主要矛盾是贫富差距,重心则在于勾兑,实现社会公平。
2.政策上的不吻合
从政策协调性而言,个税法案与国家的“双创”战略、人才战略不吻合。当下已由劳动力红利转为人才红利,到处“抢人”,甚至在全世界范围内吸引国际高端人才。人才意味高回报、高收入,政府却在个税上坚持35%、45%的累进税率,这其实是对人才战略的釜底抽薪。
偏高的边际税率对纳税人的反激励作用增加,造成一些合资企业把工资发到香港、新加坡等地,享受当地低税率,反而导致内地有70%的个税都是中低收入群体所缴,高收入群体缴纳比例很小的局面。
3.个税税率与所得税率的严重不协调
此外,在人人可以开公司的营商环境下,个税税率最高45%与企业所得税25%严重不协调,第六和第七档个税税率比企业所得税率还高出10%~20%,导致许多合理避税(不拿工资),产生新的不公正。
如马云自曝从1999年创建阿里巴巴时就没有拿过工资,刘强东在大婚前宣布未来10年只拿1元年薪,因此被网友调侃“10年都买不起一杯奶茶”。然而,“零年薪”行为未必是真高尚,在一定程度是“套路满满”。
“炮手”董明珠就曾抨击过那些只拿1元年薪甚至1分钱不拿的创始人,只要不拿年薪然后各种开支都走公司账,就可以很巧妙地达到避税目的。
4.征税领域的扭曲
而最不合理的地方是,劳动所得多征税,投机所得少征税,扭曲错误到荒唐的地步。如在中国暴富领域,几乎少征或不征税。
就最热的互联网经济领域而言,如腾讯在纳税额上向来低调,甚至“沉默不语”,能够在网上搜索到的线索只有题为《2016年南山纳税百强企业名单出炉,第一名居然不是腾讯》的一篇媒体报道,难怪网友直戳痛点——“马云梦想阿里每天纳税1个亿,马化腾靠荣耀每天赚1个亿!”
再如没有明确的资本利得税,让上市圈钱套现走人“逍遥税外”;炒房地产成风,而房地产税却“只闻楼梯响,不见人下来”。
当广大普通百姓靠勤劳很难再致富,劳动者反而成了整个食物链中被鄙视的底层;当社会价值观普遍认为,获取财富不再靠劳动创造而是要靠资本投机时,危险即将来临。
因为不劳而获的投机思维传染性太强,会很快激发全民赌性大爆炸,一旦如此,所谓的工匠精神、技术创新就将化为泡影。
事实上,任何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改革都得接地气,不能脱离方方面面的实际。拿个税法案中的多项抵扣而言,从可操作性上看,在中国各地区离散度极大、各种复杂情况共存、国民性善巧方便的条件下,存在审核难、取证难、证明难等现实问题。
而大数据能否真正做到疏而不漏,税务部门能否承受大量审核工作,也尚存疑问。就如房贷抵扣,依照房贷越高减负越多的逻辑,“刚需”买小房贷款少,减免少;富人买大房贷款多,抵扣多,公正的界限如何确定?甚至有人把“房住不炒”的政策理解为“国家催你买房了”。
鉴此,推动税改,更需要智慧人而非聪明人。聪明人自以为能搞得清清楚楚,甚至可以安排老百姓生活的各项收支——计划经济就是聪明人干的活;而智慧人遵循大道至简,化繁就简,从尽可能大的格局出发,从尽可能小的细节考虑。
02. 社保改革,政府却多收了2.7万亿
国家“规范”“堵漏防漏”之举不仅体现在税收,还体现在社保。
就在个税起征点这边还扭扭捏捏之时,社保那边却是一点也不含糊,新个税法2018年8月31日终被审议通过,而《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7月20日就已下达,其中要求从2019年1月1日起,将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
这就意味着企业不能再以最低基数缴纳社保,而要根据员工的实际工资来缴纳社保。换言之,企业低缴社保的时代将一去不复返。
诚然,部分民企靠最初的制度红利发家致富,甚至不乏“黑”与“罪”,又热衷于高调炫富,着实刺痛社会神经,但如此一刀切地碾压、“割肉”,对于大量的中小企业来说恐怕将是难以承受之痛。
面对社保调整,企业纷纷发出“将减薪裁员”的抗争——负担那么重,社保费用将全面占到工资的40%,不减薪裁员,企业怎么活?
可以说在这种背景下,要么减薪裁员,要么企业倒闭,而无论哪一种,扼杀的都是社会经济活力,甚至会引发社会动荡(增加的社保并不必定带来个人福利增加,因为在养老金缺口较大不得不拆西墙补东墙、生育率下跌的国情里,社保多缴,将来不一定多得,稳定人心的作用式微)。
综上,以调整、规范为名义的税改在实践的过程中演变成了“加税”。而国家的根本任务是解放生产力,对企业放水养鱼是题中应有之意。
显然,眼下有关机构、部门并未很好地呼应最高层的关切,税改并未反映最高政治。改革成为“财政充盈术”,一定程度上会有利于国家在世界市场的资本竞争中获得优势,但以挤压民富为途径的国富,会造成企业与民众的幸福感减弱。
以社保改由税务局征收为例,2017年城镇职工工资总额(税前)约25万亿元,按照人社部五险37.25%的工资比例,社保费至少有9.3万亿元,政府实际收缴6.6万亿元,少了2.7万亿元,也就是说,这一社保改革可以从企业和百姓的钱包中再多收至少2.7万亿元!
而去年中国私营工业企业全年利润总额才2.4万亿元,这意味着国家将会收割私营工业企业的全年利润,甚至连本都会吞去部分。
在强大的国家机器面前,国与民、政府与企业之间的议价能力明显不对等,作为弱势群体的一方往往只能被动接受,或无奈地用脚投票,或加速的衰亡凋零。
至此,“增税富国”的税改思路立不住脚。国家竞争、国际地位的确立最终又将回到“减税富民”层面。而实际上,为企业和个人减轻税负早已成为国家间竞争的重要筹码。上一轮全球化过程中,各国就曾掀起减税潮以吸引跨国企业筑巢,提升国家实力。
2008年金融危机之后,奥巴马政府先对个人和家庭减税约2860亿美元,后又推出约2000亿美元的企业减税计划;英国将增值税税率从17.5%降至15%;俄罗斯政府为企业减税总额约5500亿卢布。减税被视为率先走出经济危机的救命稻草。
当下,特朗普政府对中国打贸易战的同时,也祭出“史诗级”减税举措,以阻止资产外流。这预示着在去全球化背景下,国际碰撞加剧,减税已成为国家较量的法门,甚至还可能上升为国家模式竞争的体现。这无疑给高税负的中国敲响了警钟。
鉴于此,中国必然将逐渐回归“调整结构、减费降税”的路线上来。目前,中国国内一方面正在整肃、规范,另一方面又在放权、激活,财税系统的整肃不是在规范中大量加税,而是在减税中去规范、并俯下身子做服务企业的“店小二”。
经过此种高超政治智慧的运用,国内营商环境和消费环境将得以优化,经济活力将上升至新台阶,并将在国富与民富、国家资本利益和人民利益之间找到新的平衡的基础上,开启民富与国富、人民利益与国家利益的动态促进进程,即以企业的繁荣换取国家的繁荣,以居民的幸福指数换取国家的长治久安,国际地位将不争自成。
03.税改方向,时机与风险的博弈
相较于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税改,中国中央和地方的分税调整及财产税还未征收,都意味着国家未来发展将有更多筹码,14亿人口的大市场在税改之后也将释放出庞大的内需空间。
只不过,中国税改还有自身特殊的矛盾性。特别是在经济转型、产业升级、贫富差距持续拉大、虚拟经济碾压实体经济、炒房投机盛行等错综复杂的社会大背景下,税改已不是单纯的哪级财政增收多少的问题,还关系到产业结构调整、经济发展“效率”和社会的“公平”,更关系到中国经济可持续发展、市场活力和整个社会的稳定,牵一发而动全身,时机与风险的博弈在所难免。
这也注定了中国的税改未来将是系统性、整体性、阶段性的结构调整。
有鉴于此,未来中国税改将在“加法”和“减法”的动态调整、平衡中沿着以下八个方向展开:
1.个人收入调节税大幅度缩减
中国社会的繁荣稳定离不开中等收入群体和高科技人才,从构筑国家人才发展战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的角度来看,缩减个税也是必然。更何况,在贸易战激烈的当下,对照欧美等国家,世界范围内个税降低是总体趋势。
比如特朗普减税中,将个人税从7级简化为3级,夫妻收入合并扣税,个税最高边际税率也从39.6%下降到37%。另外,新加坡的最高边际税率仅为22%,巴西27.5%,加拿大33%。
基于内外部因素的综合考量,未来中国将有必要建立指数化的免征额动态调整机制,甚至从以个人为主体核算的个税,调整为以家庭为核算范围的综合税,累进个人所得税也最多变成四级,与企业税相匹配。
2.企业增值税:简单、统一、小额
且不说,“营改增”进项抵扣环节较多、多重收税让人头疼,增值税还可能因为难以取得相关抵扣凭证而转嫁不了,也难怪坊间流传着企业税名降实增的说法。
况且,现在的企业不只面向国内,还要经受国际竞争,在各国都在忙着给企业减负的时候,倘若中国仍旧不动不改,名目繁多的专项扣除不仅可能成为特定利益群体利益倾斜的工具,还会加重企业的负担,削弱竞争力。
无论从哪个角度看,企业增值税由繁入简、由多到少、扣除标准统一的改革都势在必行。
3.房地产税先行先试
中国的房产税该收,但不能太狠。而且,由于房地产税从设计到征收过程纷繁复杂,涉及大量利益调整,一旦实施将再造中国财税体制,难以“一步到位”。为了积极稳妥地推进,未来房地产税将根据实际情况先行先试、因地制宜,先部分地区试点、再分批全国试点、后全面推开。
4.投机税由小到大
中国的资本利得税虽然也有,但是太小,劳动税负远远高于资本利得税负,这种投机思维无疑会激发全民赌性。对此,中国将有必要扩大对垄断性企业、快速崛起的暴利企业如金融业、房地产业等投机税的征收力度。
5.线上征税从无到有
2017年天猫销售规模超过2万亿元,占比超过百强零售总额的三分之一。但互联网金融纳税“零申报”,多家平台年缴税仅千元。以往,为了“放水养鱼”扶持新经济,线上企业享受着比实体店更特殊的超级税收优惠待遇。再加上互联网的流动性、隐蔽性,电商交易的无纸化,制度的滞后性造成了网上交易的“征税盲区”,税收流失严重。
如今,电商征税的技术障碍正在被清除,出于市场公平竞争的考虑,线上征税也势在必行。欧美各国已经相继出台了针对电商征税的法案。在借鉴他国经验的同时,中国的线上征税也将从无到有。
6.遗产税适度征收
据统计,全球有100多个国家开征过遗产税或对遗产课征其他税收,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国家的这一比例更是高达91%。
毕竟,从理论上来讲,遗产税可以说是引导全球富豪迁徙和财富配置的指挥棒,是各国普遍采取的社会财富调节工具,其社会意义远远大于财政意义。
从历史经验看,人均GDP超过1万美元,人均年收入超过3000美元,是开征遗产税的门槛。中国正好处于需要遗产税的时期。但是,一个国家若遗产税过高,会导致本国高净值阶层移民,最终导致财富资本外流。因此,遗产税未来将征收,不过将遵循适度原则。
7.对境外资产、境外企业规范征税
全球化让资本在全球流动,越来越多的企业和高净值人群走出去,在全球“花式避税”。对境外资产、境外企业规范征税已是大势所趋。
如今,中国针对高净值人群的CRS(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标准)即将进入“实操期”,中国税收居民在境外101个国家和地区的账户信息将面临资产裸奔。到时候,隐形富豪们的真实资产再难隐匿,即使是避税天堂也不例外。
8.企业主体进出的税适度减免
比如美国为了吸引企业回流“放大招”,对公司持股10%以上的海外分支机构的利润实施“属地税收”原则,若通过股息形式汇回美国母公司则给予有限额的抵免。
根据美联储数据,2018年之前,美国非金融企业在海外留存的利润每个季度都会增加500亿美元,但2018年一季度,海外留存利润却变成了-1580美元。“以美为鉴”,中国未来同样可通过税负抵扣、减免的方式,促进企业国内投资、利润回流。
04.结语
虽然在全球税改紧逼的情境下,留给中国税改的时间极为紧迫,但中国拥有更大的税改空间,释放的动能也更强。尤其是税改直接关系到内需动力。这不像是外贸,若是贸易顺差过大,其他国家就可以找各种理由打贸易战,对于中国内需,其他国家就只能“干瞪眼”了。
由此不难预见,一旦税改完成,加上规模效应,势必会爆发技术、人才、产业等方面的乘数效应,形成中国经济发展的“良性内循环”。彼时,任凭外部世界如何风吹浪打,“我自闲庭信步”。
总之,税改是系统的、整体的,而非局部的、线性的;是结构性变革,而非税收额多多少少的问题。在推动个税改革时不能为促进、鼓励而给予“非国民待遇”,亦不能为公平而公平,而是要考虑公正性,即标准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