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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报的问询函》的回复(下转C93版)

证券代码:002069 证券简称:獐子岛 公告编号:2020-4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獐子岛”)于2020年5月28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20】第 121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现就函中问题进行回复说明如下:

一、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年审会计师”)对你公司2019年财务报表出具了保留意见加强调事项段的审计报告。导致保留意见的事项为:(1)本年度你公司对于成本核算方式,仍采用原先一贯方式进行,年审会计师不能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判断该成本核算是否合理,无法确定是否需要对成本结转作出调整;(2)你公司合计7,054.94万元的长期资产所产生的净现金流量或者实现的营业利润不佳,存在资产减值迹象,你公司针对相关长期资产未计提减值准备。强调事项段涉及事项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同时,我部关注到你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以下简称“净资产”)期末余额仅为166.82万元,同比下降99.57%。

(一)公司净资产期末余额仅为166.82万元。请年审会计师及两位签字会计师说明保留意见中所述成本核算、长期资产减值涉及的具体科目与金额,并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2020年修订)》(以下简称“14号文”)第六条的规定,详细说明上述事项不具有广泛性影响的具体依据,以及对报告期内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可能的影响金额,是否会导致公司盈亏性质变化、净资产为负的情形;你们是否存在以保留意见代替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或以无法判断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对财务报表的影响为由,逃避审计责任,协助公司规避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并提出充分、合理的依据。

年审会计师回复:

(1)保留意见中所涉及成本结转事项,涉及具体科目及金额有:“主营业务成本”中虾夷扇贝的结转成本170,580,429.42元,占公司合并报表对应该项目比例为7.21%、“营业外支出”(虾夷扇贝核销)223,907,558.07元,占公司合并报表对应该项目比例为95.04%。上述成本结转事项占合并报表对应项目的比例为15.16%,该事项对公司的经营成果影响重大,但影响程度有限,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2号——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中对于广泛性的定义,我们认为不具有广泛性(该事项:①对财务报表产生的影响有限;②并非财务报表的最主要组成部分;③不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理解。);涉及长期资产减值事项,涉及科目及金额有:獐子岛渔业集团韩国有限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价值46.50亿韩元,折合人民币 2,804.81万元,占公司合并报表对应该项目比例为3.02%、“在建工程”账面价值8亿韩元,折合人民币482.54万元,占公司合并报表对应该项目比例为31.59%;“无形资产”账面价值62.46亿韩元,折合人民币3,767.59万元,占公司合并报表对应该项目比例为13.86%。上述长期资产事项占合并报表对应的非流动资产总额比例5.26%,该事项对公司资产状况影响重大,但影响程度有限,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2号——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中对于广泛性的定义,我们认为不具有广泛性(该事项:①对财务报表产生的影响有限;②并非财务报表的最主要组成部分;③不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理解。);

(2)①对于保留事项中涉及的成本核算结转问题:依据证监会2019年度7月份出具的对獐子岛公司行政处罚预先告知书可知,证监会对其海底消耗性生物资产存货成本结转认定为涉嫌财务虚假记载,对公司对该成本结转方式不予认可。我们依据本次审计执行的审计程序及获取的审计证据,公司2019年度仍保持与以往一致的结转核算方式,并且坚持认为该处理方式更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以现有的审计证据,我们认为在证监会最终定案之前,无法对该处理方式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判断该事项。该事项是对于2019年度及以往年度成本结转数量及金额的事项保留,与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存货数量、状况并不构成影响,且我们已经对期末存货数量、状况获取了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基于该事项将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但并不存在导致公司盈亏性质变化、净资产为负的情形,并且综合(1)中所述影响比例情形,我们认为将该事项对财务报表的影响重大但不具有广泛性,作为保留事项符合审计准则的规定。②对于保留事项中涉及的獐子岛渔业集团韩国有限公司长期资产减值问题,在2018年度审计报告中该事项作为保留事项之一,截至2019年12月31日因该事项的不利影响因素仍未消除(上述长期资产所产生的净现金流量、实现的营业利润不佳,存在资产减值迹象)。獐子岛公司管理层根据境外韩国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结论,判断认为长期资产不存在减值情形。对于上述长期资产的减值迹象是否存在需调整的情形,由于我们对该境外评估报告实施恰当的评估及评价程序因客观环境影响受限,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所以无法判断是否存在需调整及其金额,及对净资产的影响程度,但该事项不影响公司盈亏性质。由于无法确认是否存在导致净资产为负的情形,我们基于其他影响因素综合判断,认为仅因该事项可能存在导致净资产为负的情形,并不具有广泛性。该事项在审计报告中作为保留事项进行反映,并且在非标意见专项说明中针对该保留事项对财务报表状况的影响我们已进行了相应的说明,报表使用者可以了解到该事项产生的影响。综合上述情形及(1)中所述影响比例情形我们认为该事项不具有广泛性。基于该事项对财务报表的影响重大但不具有广泛性,我们认为作为保留事项符合审计准则的规定。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不存在以保留意见代替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或以无法判断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对财务报表的影响为由,逃避审计责任,协助公司规避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根据《董事会关于公司2019年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公司认为保留意见涉及事项不会对公司2019年度财务状况产生影响。请你公司按照《14号文》第六条的规定,进一步说明相关事项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金额;如确认影响金额不可行,应详细说明不可行的原因,以及公司认为保留意见涉及事项不会对公司2019年度财务状况产生影响的具体依据与合理性。

回复:

关于持续经营能力和证监会立案调查事项是年审会计师对于公司未来经营事项存在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的谨慎性判断,无法确定对公司 2019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影响金额。

对于长期资产未计提减值准备事项,公司认为,相关长期资产的可回收金额高于账面价值,无需计提减值准备(具体详见问题一、(三)回复中关于无需计提减值准备的依据及合理性的说明),因此,对公司 2019年财务报表数据不会产生影响。

综上,公司认为保留意见涉及事项不会对公司2019年度财务状况产生影响。

(三)请你公司逐项说明保留意见所涉及长期资产的具体情况,并结合上述资产的经营状况说明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如是,请说明你公司认为无需计提减值准备的依据及合理性;如否,请提供充分、客观的证据。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年审会计师在公司2019年度审计报告中认为,獐子岛渔业集团韩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韩国公司”)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及无形资产(以下统称“长期资产”)所产生的净现金流量或者实现的营业利润不佳,存在资产减值迹象,公司针对上述长期资产未计提减值准备。在审计的过程中,会计师未能获取到充分、适当的证据来估计上述长期资产的预计可收回金额,亦无法确定对上述长期资产需要计提的减值准备金额,因此给予该事项保留意见。

上述长期资产的具体情况如下:

韩国公司位于韩国全罗南道珍岛郡,是公司为开拓韩国及东南亚市场而投资设立的公司。截至2019年末,固定资产账面价值46.50亿韩元,折合人民币 2,804.81万元,在建工程账面价值8亿韩元,折合人民币482.54万元,无形资产账面价值62.46亿韩元,折合人民币3,767.59万元,上述长期资产合计7,054.94万元。

公司认为无需计提减值准备的依据及合理性为:

韩国市场仍然是一个未完全开拓的新兴市场,因韩国公司所在当地政策和手续方面的原因,公司原计划的育苗及养殖业务未能按预期开展,以致经营利润出现持续亏损,相关资产可能存在减值迹象。2019年末,公司聘请境外中介机构对韩国公司的相关长期资产可回收价值进行了评估,根据评估结果,韩国公司评估收益价值为133.59亿韩元,折合人民币8,058.15万元,具体该股权价值计算如下:

单位:百万韩元

(1)预测期内现金流量的现值

(4)股权价值

上述计算结果高于长期资产的账面价值7,054.94万元;同时,2019年以来,韩国公司通过育苗养殖+贸易模式,业务逐渐步入正轨,2019年度收入同比增长7.86%,净利润同比增长64.79%,经营业绩显著好转。韩国公司在获得海参、牡蛎、扇贝等多品种的苗种生产许可后,公司在韩国本土苗种市场开拓方面将会取得突破,业绩利润将逐步体现。

综上,公司认为韩国公司不存在减值情况,无需计提减值准备。

年审会计师意见:

我们已阅读公司上述回复,基于我们对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所执行的审计程序,没有发现公司的上述回复与我们在审计过程中获取的审计证据在所有重大方面存在不一致之处。

(四)2019年4月27日,你公司披露《关于公司2018年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称,你公司将通过改善主业经营、优化资产与负债结构、强化成本费用管理,并继续深化推动2018年应对海洋牧场灾害的11项举措。请结合本年度你公司资本结构、负债规模、现金流量状况等逐项说明上述应对方案的有效性,以及你公司未能在2019年消除对你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疑虑的具体原因,并重点结合你公司海洋牧场2019年的受灾情况,说明你公司应对海洋牧场灾害举措的有效性。

回复:

公司于2018年4月28日披露了《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2017年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公告,其中提出了11项应对举措;于2019年4月27日披露的《关于公司2018年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中提出公司将继续深化推动2018年应对海洋牧场灾害的11项举措。经过两年的积极落实,目前上述措施进展情况及实施有效性说明如下:

措施1、关闭风险敞口,重新布局海洋牧场

进展情况:

公司重新布局海洋牧场,调整了确权海域的用海规划,将现有确权海域划分为资源增殖区和生态养护区。①资源增殖区内,将虾夷扇贝底播区面积压缩至约60万亩,2019年公司海洋牧场再次遭受灾害后,将逐步压缩至约30万亩,底播增殖区为位于岛屿周边的传统稳产区域;②在生态养护区内设立土著品种资源养护区;秉承生态可持续、产业可持续的理念,巩固加强海参、海螺、海胆、鲍鱼等土著品种的资源培育,依托土著品种抗逆性强的固有属性,精管精养精卖,稳定海洋牧场的产出与效益。

有效性说明:

公司对海洋牧场重新布局,致力于加快海洋牧场从数量型向质量型的转变,降低海洋牧场规模风险。具体表现在:一方面公司将虾夷扇贝底播作业主要集中在传统稳产区,拟通过“精养”措施来提高单位面积产出;另一方面,虾夷扇贝底播规模压缩至约30万亩,减少苗种费投入,减少海域使用成本,降低系统性大规模死亡风险对业绩的影响。虽然底播虾夷扇贝对公司整体收入及盈利能力的支撑呈逐渐下降趋势,但公司在养殖板块的海螺、海参、鲍鱼、海胆等多元化的土著养护品种实现了较好的经济效益。2019年度,公司的苗种类产品、活海胆、牡蛎、休闲即食类产品、海参加工品收入均较同期实现大幅增长,对于虾夷扇贝产量下降导致的利润缺口进行了较好的补充。

措施2、扩大加工食品业务规模

进展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推进“食材向食品”战略升级,稳固原有海参加工品、休闲食品、扇贝冻品、调理食品、来进料加工大洋鱼类产品等,同时不断开发海参固元糕、海参小米粥、佛跳墙等海参食品,虾宝贝、金针菇扇贝等休闲食品,丰富多种口味的粉丝扇贝产品,以及各种调理鱼虾类产品,不断致力于改善和提升好产品、好品牌、好服务的能力。

有效性说明:

报告期内,在休闲食品板块,公司一方面强化与战略客户的有质量合作,联合三只松鼠、来伊份、百草味等品牌定制推出多款爆款新品,采取流量产品优化与新品研发驱动策略,保持了休闲零食业务的快速增长;另一方面稳步推进自有品牌獐子岛KOKO系列休闲食品运营,推出引领海洋零食新风尚的每日海鲜系列产品,产品成功入驻盒马、OLE、胖东来、华润等超市和唐久、每一天、罗森等1600多家商超和连锁便利系统;同时积极拓展新市场,实现休闲海洋食品首次出口加拿大、新加坡、香港等海外市场。在海参食品板块,公司推出佛跳墙新品,让海参入菜更加餐饮化;为迎合消费者需求,公司还升级了调味海参产品,进一步提高消费者接受度;同时,公司将继续加大海参品类在餐饮渠道和电商渠道的投放比例,并通过加盟渠道开展“大雪冬捕”百城联动营销活动,让消费者体验海参产品,了解北纬39度獐子岛原产地品牌。

措施3、节支节流,降低成本费用

进展情况:

2019年,公司通过加快库存周转、强化应收款管理、压缩债务规模以及争取灾后重建资金支持政策和优惠利率等举措降低财务费用;通过重新梳理组织架构,结合业务优化合理配备员工,降低了用工等管理费用;通过精准营销和销售业绩导向等机制优化,有效降低了销售费用。

有效性说明:

截止2019年末,公司库存存货额下降1.45亿元,降幅29.69%,应收账款余额较期初减少14.77%,利息支出同比减少2.48%,人资成本同比减少3.93%,销售费用同比减少4.10%;各类金融机构借款余额降幅6.74%。

措施4、稳定经营性现金流,确保财务风险可控

进展情况:

公司持续加强与各债权银行的有效沟通,在大连市政府的政策引领及大连市银行业协会的支持下,公司充分利用银行的信用政策和相关金融产品可保障续贷工作平稳进行;通过促进销售改善应收帐款回收、降本降费等措施优化经营性现金流,保障足额按期偿还银行利息;同步积极争取各债权行的利率优惠政策,减轻利息压力。加快处置闲置资产,加快落地“瘦身计划”,回拢资金。

有效性说明:

截至2019年末,公司各类金融机构借款余额降低6.74%;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8,392万元,同比增加31.74%;应收账款余额较期初减少14.77%。

措施5、依据政策,按程序申请减免海域使用金

进展情况:

公司已向政府有关部门提交受灾情况汇报及减免海域使用金18,900万元的申请,2018年12月,公司收到獐子岛镇人民政府下发的长獐政发【2018】98号《关于獐子岛集团申请优惠政策扶持的批复》,免交公司2018年度海域使用金4,572万元。2019年公司海洋牧场再次遭受灾害,公司再次申请政府按有关办法继续给予减免因底播增殖虾夷扇贝遭遇重大自然损失的2018年度和2019年度共两次的海域使用金政策支持,共21,698.4万元;其中2018年度已上报应减免18,900万元,已获减免4,572万元,申请继续减免14,328万元;2019年度申请减免7,370.4万元。截止报告日,公司尚未收到继续获准减免的批复。

有效性说明:

公司已经获得的海域使用金政策扶持增加了公司净利润4,572万元。其中增加2018年度净利润1,491万元,增加2019年度净利润2,574万元,增加2020年及以后年度利润507万元。

措施6、积极寻求保险合作,控制产业经营风险

进展情况:

2019年公司委托了保险经纪公司提供办理保险投保手续及保险期间内的保险咨询,重点对水产养殖险方面进行了解和规划,公司不断与保险机构探讨养殖保险的可能,因水产养殖业风险高、保险赔付率高,核损难度大,保险公司缺少积极性。2020年,大连市农业农村局等单位出台了农业保险补贴相关政策,公司将保持密切关注,继续与相关保险机构沟通,研究可执行的养殖保险方案。

有效性说明:

通过合适的渔业保险,能够对公司风险起到补偿和风险分散作用,对于降低产业风险、减少业绩波动、灾后恢复正常生产秩序具有重大的意义。目前公司与保险的合作尚没有新的进展;公司将通过放弃部分海域、减少养殖规模、做好风险的事前规避和预防等,避免重大损失再次发生。

措施7、专家指导,提升风险预警与应急能力

进展情况:

2018年,大连海洋大学、贝类产业技术体系病害防控研究室、辽宁“转身向海”蓝海行动专家组、挪威海洋研究所、中国水产科学院黄海水产研究所等多位专家到獐子岛调研、召开研讨会。公司根据专家指导建议修订完善了《底播虾夷扇贝生态环境监控管理制度》,方案中明确规定了气象、水温、水质、浮游植物等监控指标,明确了增殖区的监控站位布局和各项监控指标的监控频率、取样监控方法、评价标准,强调了预警指标标准和预警时的行动机制,增加了生产现场信息反馈与监控数据结合的联合预警机制。2019 年,公司海洋牧场再次遭受灾害后,专家针对 2019 年 11 月初长海县底播虾夷扇贝大规模死亡灾害情况进行了现场调查,召开专题会议听取了獐子岛集团虾夷扇贝抽测过程及结果、海洋牧场环境相关数据等报告以及长海县其他养殖业户受灾情况报告,并进行了研讨。

有效性说明:

公司根据专家建议密切关注公司生产海域洋流、水温及底播虾夷扇贝生理健康指标和生长存活状态;针对挪威的动力模型研究成果,公司对于整个海域洋流情况将会有清晰了解,对于公司未来生产决策等具有积极的科学指导作用。根据专家意见,公司进一步关闭风险敞口,重新布局海洋牧场,底播虾夷扇贝增养殖规模进一步压缩到年探索10万亩,基本关闭底播虾夷扇贝增养殖可能带来新的死亡风险。

措施8、积极引进战略投资者,推动加快转型

进展情况:

公司已初步确定拟引进投资者方式、类型,但目前受立案调查尚没有最终结论影响尚不具备深入洽谈达成合作的条件。

有效性说明:

引进优秀的战略投资者是公司进一步提升和完善治理结构,增强可持续经营能力的关键举措,公司将积极推动相关工作并按规则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措施9、提供风险保障,稳定员工队伍

进展情况:

根据2018年2月5日披露的《关于底播虾夷扇贝2017年终盘点情况的公告》,董事长吴厚刚先生承诺为“2014年员工持股计划”在2019年末以后清算时的在职员工提供亏损风险保障。

有效性说明:

目前,公司经营团队稳定,员工离职率保持在正常合理水平。面对内外部种种压力,全体员工众志成城,积极抗灾自救,公司运行逐步向好。

措施10、聚焦主业,实施瘦身计划

进展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按照“市场+资源”、“技术+市场”战略,进一步聚焦海洋牧场与海洋食品等主业,重点对海洋牧场主业的业务结构、产品结构、组织结构进行了转型升级与布局重构,强化技术、独特资源、品牌、人才等企业发展核心要素,聚焦海参、海螺、鲍鱼、扇贝、牡蛎、海胆等活鲜产品,以及具有“獐子岛味道”的海洋食品,放大国内贸易的业务量,关闭敞口风险,减少海域规模,减少亏损企业,处置闲置低效资产,缩编减员。

有效性说明:

公司按着海洋牧场重构规划,计划放弃海域约140万亩,目前已完成近40万亩;减少虾夷扇贝增殖规模,聚焦海参、海螺、鲍鱼、牡蛎等核心品种;根据资源变化、业务模式和产品结构调整情况,重设组织架构,实施“管—养—采”一体化模式,推动海洋牧场资源可持续产出能力与竞争力恢复。

报告期内,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大连獐子岛玻璃钢船舶制造有限公司宗地出售项目正在积极推进;完成处置香港仓稟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完成獐子岛集团上海海洋食品有限公司注销。截止本公告日,根据2020年1月3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2020年2月3日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转让海域使用的租赁权暨海底存货的议案》,转让位于长海县广鹿岛的4宗海域使用的租赁权暨海底存货已按约定收到首付款和进度款合计9,678万元;根据2020年3月30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2020 年 4 月 17 日召开的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暨收购少数股东股权的议案》,已收到转让公司控股子公司大连獐子岛中央冷藏物流有限公司75%股权的首笔转让价款人民币 11,602.5 万元。

措施11、全面检视,加强内控管理

进展情况:

2019年,公司启动了制度有效性检查工作,结合集团组织架构调整和各单位职能手册,开展了全集团的制度梳理及执行有效性检查。通过全面检视,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等相关规定,对风险进行识别、评估,对内控体系进行评价和持续改进,以化解潜在的重大风险。

有效性说明:

根据董事会出具的《2019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公告编号:2020-33),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公司在生物生长安全监测预警的有效性和避免生物死亡的技术识别能力方面存在缺陷,导致未能避免存货发生的死亡风险,属于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公司未能在2019年消除对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疑虑的说明:

根据《关于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亚会A专审字(2020)0239号),截止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余额-19.33亿元,资产负债率达98.01%;截止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本公司的立案调查出具了行政处罚预先告知书。上述事项的存在可能会导致对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

主要原因为:

2019年,公司尚未从前两次海洋牧场灾害中完全恢复过来,又遭受了底播虾夷扇贝大规模死亡的第三次灾害,公司合计核销及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8,446万元,导致公司出现大额亏损,并使资产负债率升高。

鉴于海洋产业所发生的系统性风险及2020年复杂的经济大环境和疫情影响,为保证持续经营能力,公司在持续推动2018年提出的应对海洋牧场灾害的11项举措基础上,结合2020年实际情况,调整完善并形成以下应对措施:

1、进一步关闭海上敞口风险。

规划2020年完成放弃海况相对复杂的海域或暂停部分适用海域约140万亩,根据海域使用相关规定,每年可节约用海成本约6,000余万元。自2020年始,底播虾夷扇贝由规模发展阶段向中试探索阶段调整,以优化适合本地生态系统条件的虾夷扇贝新技术、新良种、新模式,每年中试虾夷扇贝约10万亩,基本关闭底播虾夷扇贝增养殖风险。

2、加强土著品种养护的标准建设。

参照MSC标准,建立海上藻场和海底森林等生态系统,实施配额管理的资源养护模式,巩固加强海参、海螺、海胆、鲍鱼等土著品种的资源培育,逐步建立海底生态环境的良性循环,提高可持续盈利能力。在保持2019年正常的养殖业务收入和利润水平基础上,力争实现更高增长。

3、扩大种与苗产业规模。

提高三倍体种与苗产出能力,将在三倍体牡蛎种与苗已在长江口以北沿海海域形成产业领导力的优势基础上,进一步加快提升在长江口以南沿海海域的产业贡献率,逐步建立三倍体牡蛎养殖示范区、育肥示范区,提高珍蚝品牌市场运营能力。同时优化现有太平洋、葡萄牙牡蛎四倍体群体,加快扇贝、鲍鱼等四倍体技术研发,为未来发展持续储备能量。

4、深度运营阿穆尔鲟鱼产业。

公司从2011年开始进入鲟鱼产业,目前公司参股的云南阿穆尔鲟鱼集团已掌握了全产业链的育养技术,完成了资源培育、加工技术能力、国外市场资质等功能建设,所拥有蓄养存栏的多种鲟鱼产品,成为全球资源量第一的基地。目前,阿穆尔品牌鱼子酱已出口欧洲、美国、日本等多个国家和地区,培育的苗种占有较大市场份额。鲟鱼产业资源与市场的运营,将成为公司2020年之后的重要产业,同时为了打开国内市场,公司成立鱼子酱销售部,大力开发国内鱼子酱市场。

5、加快落地“瘦身计划”。

一是聚焦技术含量高的产业核心项目,加快处置与主业关联度低的、资金占用大的资产,回拢资金,偿还贷款,降低资产负债率;二是以回收投入和激活机制为目标,出让核心产业项目部分股权,提高公司综合投资回报率;三是优化组织架构,招录优秀人才,完善绩效机制,减少管理成本。

6、扩大海洋食品业务。

一是进一步聚焦“獐子岛海参”食品。加强品牌运营,整合国内外优势海参资源,推进线上与线下市场网络融合服务,建立城市或地区总代理机制,与经销商共享增长,保持海参业务逐年连续增长态势。

二是放量运营“獐子岛休闲食品”。释放獐子岛联合品牌能力,合作好国内零食连锁巨头运营平台;借力商超、便利、电商等渠道,做大公司自有海洋休闲零食品牌獐子岛KOKO市场份额,加速市场放量增长。

三是加快“獐子岛味道”系列海洋食品市场建设。释放獐子岛国际合作伙伴整合海外优质资源基地的能力,建立国内和国际市场的协同机制,做好“买”与“卖”;同时,以用户为中心,加强公司食品研发能力建设。

7、降低财务费用。

主动透明与大连市银行业协会、债权人委员会、各银行合作,争取灾后重建资金支持政策和优惠利率支持,降低财务费用。

公司将继续坚定不移的落实好以上举措,保障公司的可持续经营能力。

二、《2019年度内部控制鉴证报告》显示,年审会计师对你公司内部控制出具否定意见,具体原因包括你公司建立有监测预警制度,但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及时预判底播虾夷扇贝存货可能发生重大异常,对消耗性生物资产的管控存在重大缺陷。《董事会对公司非标准内部控制鉴证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显示,公司在生物生长安全监测预警的有效性和避免生物死亡的技术识别力存在缺陷,公司在实际管控中的监测预警制度可以有限地对生态环境相关指标进行监测并预警,执行好制度本身并不能及时预判到海底存货可能发生重大异常。请补充说明你公司监测预警制度是否有效运行,是否能够应对海底存货异常重大风险,如否,你公司是否已充分提示相关风险。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海洋牧场目前主要面临以台风、风暴潮、赤潮、冷水团等为主的自然风险和以养殖容量受限、单一品种规模过大、养殖区域水文底质多变等为主的增养殖风险。公司在每年的半年度、年度定期报告中“重大风险提示”部分,以及多次的问询函回复公告中均提示了海底存货可能面临的重大风险。

对于自然风险,主要依靠完善预警预报系统为主。主要措施有:在海洋牧场区布设气象监控浮标,进行近距离数据采集及预报;利用现有的浮标、潜标群采集的海量数据进行分析,将生物数据与环境数据相结合,主要可以通过以下两方面规避自然风险,一是请专家利用北黄海监测平台数据,对海洋牧场生态变化进行预测和预警,为海洋牧场定期体检;二是请专家对海洋牧场局部及整体做动态养殖容量建议,适时调整养殖规模,由专注“养殖技术”向重视“产前规划”转变。

对于增养殖风险,主要通过养殖模式调整和增养殖技术创新实现,根据增养殖海域的具体特点,构建鱼、贝、藻、参等多品种综合养殖系统,依靠生态效应化解单一品种潜在风险,缩小增养殖规模,采取优化适合本地生态系统条件的虾夷扇贝新技术、新良种、新模式等举措;对全域海域进行细致分级分类,因地制宜调整增养殖品种,同时开展海带等藻场建设,净化修复生态环境。

自底播虾夷扇贝灾害以来,为防范发生风险,公司完善制定了《虾夷扇贝存量抽测盘点管理规定》、《海洋牧场田间管理制度》、《底播虾夷扇贝生态环境监控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其中,《虾夷扇贝存量抽测盘点管理规定》是为实时跟踪底播虾夷扇贝的生长情况,加强各养殖单元资源管控能力建设,为公司决策提供科学的指导依据而制定,适用于海洋牧场底播虾夷扇贝存量抽测春季抽测、秋季抽测、年终盘点。《海洋牧场田间管理制度》是为海洋牧场管理有序,规避养殖风险,为育、养、采、护等相关操作的指导书,适用于海洋牧场海域及产品的养护和管理。《底播虾夷扇贝生态环境监控管理制度》是为了解公司所有确权海域的气象、水文和水质状况,及时反馈生态环境变化而制定。

为了解确权海域生态环境状况,结合海洋牧场的特点和现有的监测手段,公司实施实时性、应急性、周期性的监测工作,主要监测水温、水质、浮游植物、降水的变化。其中:(1)实时性监测主要是依靠布放在海域的浮标系统和潜标系统,实时监测海洋牧场特定区域的水温(海水表层温度通过浮标进行实时监测;底层水温通过潜标监测,按季度提取数据)、风浪等数据,为作业船只出海及生产参考等提供服务。(2)应急性监测工作主要包括对赤潮、污损生物等跟踪监测,为生产单位开展倒笼、下沉台筏等操作提供依据。(3)周期性监测工作主要是每月对确权海域气象、水文和水质情况进行监测,包括底质粒径、浮游植物周年变化、水温周年变化、水质周年变化等。同时,对于高温期(水温 20℃以上)、产卵期(扇贝 3-4 月,螺类 5-6 月)等特殊时期,公司每天收集水温网站数据和现场实测数据,按照《产品防护管理规定》组织生产。目前,上述制度在公司内部严格执行并在生态环境监测方面有效运行。

公司每年春季对繁殖期后的底播虾夷扇贝进行春季存量抽测,秋季高温期后对底播虾夷扇贝进行秋季存量抽测,年终对确权海域的生物资产进行存量盘点;公司相关部门根据制度规定做好各环节相关工作,评价监测发现的情况对底播虾夷扇贝的影响。

现阶段,国际、国内尚未有对生态指标、生物指标进行关联评价标准的研究成果。公司在国内海洋专家对于虾夷扇贝生长状况与环境因子的关系、北黄海生态容量评估及适应性管理策略、以及国外挪威水产养殖研究所的基于水动力模型的生态系统模型等多项研究课题的帮助和指导下,运用现有的监测手段,可以较为有效的对公司的海上生产作业进行监测和预警,可以有限地根据对于生态环境指标的监测预估到生物指标的相应变化和可能产生的结果。

近年来,在全国范围内增养殖贝类集中死亡、减产问题时有发生,其中折射出的问题需要引起充分重视,迫切需要政府、渔业部门、科研机构、龙头企业联合破题,实现贝类增养殖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对于公司确权海域所在的整个北黄海全域的海洋生态及养殖容量的监测和研究工作尚需要进一步加强,建立健全预警信息发布机制和平台,提高全域贝类产业增养殖防灾减灾能力。对于养殖过程中出现的新的环境、新的问题等错综复杂的影响因素,公司自身亦需要进一步通过创新和完善更多的监测指标、技术创新手段、相关关联性研究、增加监测频次等措施,提高风险预警能力。

年审会计师回复:

我们检查了公司建立的相关监测预警制度,检查了公司在日常监测活动中的监测记录及其相应的监测报告,与公司相关管理层其负责人进行沟通了解,未发现公司建立的监测预警制度在其运行过程中能对相关海洋异常情况进行相应预判(对本年度海底播虾夷扇贝存货发生重大异常情况未见作出任何相关可能的监测预警),基于有效的内部控制能够为企业及时防止或发现财务报表中的重大错报提供合理保证,而上述重大缺陷使獐子岛公司内部控制失去这一功能,因此我们认为公司对消耗性生物资产的管控存在重大缺陷。

三、《董事会对公司非标准内部控制鉴证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显示,2019年11月16日,有关专家针对2019年11月初长海县底播虾夷扇贝大规模死亡灾害情况进行了现场调查。对于此次底播虾夷扇贝大规模死亡原因专家认为尚不能确定。请说明相关专家对上述底播虾夷扇贝大规模死亡调查进展情况,并预计上述底播虾夷扇贝死亡调查结果的时间。

回复:

2019年11月16日,大连市农业农村局组织来自中国海洋大学、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黄海水产研究所、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辽宁省海洋水产科学研究院、大连海洋大学的相关专家共七人,针对2019年11月初长海县底播虾夷扇贝大规模死亡灾害情况进行现场调查,召开专题会议听取了獐子岛集团虾夷扇贝抽测过程及结果、海洋牧场环境相关数据等报告以及长海县其他养殖业户受灾情况报告,并进行了研讨。长海县其他底播虾夷扇贝养殖企业所做的情况汇报显示,这些企业的底播虾夷扇贝也于近期出现不同海域、不同程度的异常死亡现象,部分区域亦有死亡率超50%的情况。

2019年11月20日,公司及时公告了上述专家工作结果:调查后专家表示,个别死亡个体软体部完整,或仅剩部分软体部,大部分为空壳但珍珠层清洁,表明为近期死亡。对于此次底播虾夷扇贝大规模死亡原因专家认为尚不能确定。可能涉及到养殖环境、病原感染等多种因素,具体原因有待于进一步深入研究。

2019年11月27日—30日,国家部局领导十分重视发生在大连市长海县海洋牧场上的虾夷扇贝大规模死亡灾害,组织调查组亲赴大连市、长海县、獐子岛镇,召开行业主管部门和相关企业参加的虾夷扇贝死亡灾害情况调查会议并亲临海岛海洋牧场上对虾夷扇贝死亡灾害情况进行现场随机拖网和实地调查。在此基础上,又组织全国海洋相关专家召开虾夷扇贝死亡灾害原因分析会。国家部局组织的专家组认为:近期獐子岛底播虾夷扇贝大量死亡,是海水温度变化、海域贝类养殖规模及密度过大、饵料生物缺乏、扇贝苗种退化、海底生态环境破坏、病害滋生等多方面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

海洋是一个大的生态系统,影响海洋生物生存的因素有很多,甚至错综复杂,海洋生命密码亟待科学的进一步探索与破解,这将是人类持之以恒的命题。

四、《年报》显示,你公司货币资金期末余额为4.9亿元,同比增长28.13%;短期借款和长期借款期末余额合计24.65亿元,同比增长51.32%。

(一)请以列表方式补充说明你公司货币资金存放地点、存放类型、利率水平,以及抵押、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具体情况,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对货币资金的真实性、存放安全性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公司货币资金期末余额4.9亿,同比增长28.13%,短期借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及长期借款期末余额合计24.98亿,同比减少6.74%,货币资金期末余额同比增长主要为第四季度公司转让位于长海县广鹿岛的4宗海域使用的租赁权暨海底存货预收转让款,相关交易事项详见2020年1月4日发布的《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转让海域使用的租赁权暨海底存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

(下转C9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