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输掉前3艘PSV撤单官司并赔偿累计超过9000万元巨款之后,外高桥造船在和Pacific Radiance最后一艘PSV撤单官司中终于赢了,并有望获得超过3200万元的赔偿金。但建造4艘PSV依然给外高桥造船带来了近3亿元亏损的“教训”。
10月18日,新加坡海工船东Pacific Radiance(太平洋光辉)发布公告称,合资子公司CA Offshore Investment(CAOI)在与外高桥造船和中国船舶工业贸易上海公司第4艘平台供应船(PSV)建造合同仲裁中败诉,将赔偿455万美元(约合人民币3216.76万元)。
Pacific Radiance在公告中表示,由于外高桥造船未能按照建造合同规定义务交付两艘PSV(船体号H1350和H1351),CA Offshore Investment(CAOI)在2016年11月向香港国际仲裁中心(HKIAC)提起仲裁。
根据Pacific Radiance的公告,就H1351的仲裁,香港国际仲裁中心已经在10月16日做出了不利于CAOI的判决,要求CAOI向船厂支付455万美元,作为最后一笔分期付款或者损害赔偿加上从船舶招标交付日期开始的合同利息。
而此前,香港国际仲裁中心曾于今年5月判决CAOI在H1350的仲裁中胜诉,获得外高桥造船退还的277.5万美元的分期付款,以及自支付分期付款之日起直至退款日期的相关利息。
据国际船舶网了解,Pacific Radiance与外高桥造船的仲裁纠纷起始于2013年的一份PSV建造合同。当时,作为Pacific Radiance船队扩张计划的一部分,CAOI全资子公司Pacific Crest曾分别于2013年5月和12月在外高桥造船订造共计4艘ULSTEIN PX121型PSV,船体编号分别为H1340/H1341/H1350/H1351,原本定于2015年交付,由外高桥海工建造。
然而,2016年6月,Pacific Raidance表示,因外高桥造船未能如期交付H1340和H1341,因此决定撤销这2艘PSV的订单。该公司同时对外高桥造船和中国船舶工业贸易上海公司发起仲裁,要求退还1063万美元的分期付款以及利息。双方在同年9月签署了和解协议,外高桥造船退还1063万美元(约合人民币7349.48万元),并赔偿共计52000新元(约合人民币26.04万元)的设备费用,总计支付7375.52万元。
之后,在2016年11月,Pacific Radiance再次以外高桥造船未能按合同要求交付H1350和H1351为由,决定终止建造合同并再次提起仲裁。CAOI向外高桥造船和中国船舶工业贸易上海公司发出了仲裁通知,要求赔偿2艘PSV总计555万美元的预付款和利息。
对此,外高桥造船在2017年6月对CAOI提出了索赔和资产反诉。外高桥造船认为,船东撤销H1350建造合同的行为违反合同有关规定,要求船东承担由此导致外高桥海工的相应损失;外高桥造船还要求船东支付H1351的第三期合同款并承担相关损失。
在H1350的仲裁结果宣布之后,因为退款和赔偿,Pacific Radiance的PSV订单已经带来外高桥造船合计约9294万元的损失。不过,H1351的仲裁将为外高桥造船带来455万美元赔偿金,这也稍稍减少了这笔PSV订单的损失。
据国际船舶网了解,Pacific Radiance的这笔订单是外高桥造船首次建造PSV,也是上海船舶工业有史以来首次承建PSV。首制船H1340在2015年12月完成预试航,而此时距离合同要求的交付时间2015年第二季度已经晚了近半年。
公开资料显示,外高桥造船4艘海工辅助船原合同价为10,698万美元,截至2016年末,外高桥造船4艘海工辅助船的预计总成本为73728万元,预计总损失为32106万元,当年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为29651万元。
2017年11月,外高桥造船将这4艘PSV打包出售给中船集团新成立的金融租赁公司——天津中船建信海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每艘PSV评估价约1.09亿元,4艘合计约4.37亿元。
来源: 国际船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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