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

《国际商法》试题

一、单项选择题 第一组:

1.对违约金的性质各国有不同规定,认为违约金具有惩罚性的国家是( C ) A.英国 B.美国 C.德国 D.法国

2.依照英国法,对于违反担保,非违约方可采取的补救措施是( B )

A.只能请求解除合同,不能请求赔偿损失 B.不能请求解除合同,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C.既能请求解释合同,又能请求赔偿损失 D.或者请求解除合同,或者请求赔偿损失

3.下列国家中,规定合同法定解除权的行使须向法院提出的是( C ) A.中国 B.德国 C.法国 D.美国

4.对于来自订约双方当事人以外的第三者施行的胁迫,认为只有合同的相对人知道有胁迫情事时,受胁迫的一方才能撤销合同的国家是( C )

A.德国 B.法国 C.英国 D.西班牙

5.根据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发价的是( D )

A.普通商业广告 B.商品目录 C.商品价目表 D.一项包含货物名称、数量和价格的订约建议

6. 依照法国法,不以公证人的文书作为合同有效成立的形式要件的合同是( D ) A.赠与合同 B.夫妻财产制合同 C.设立抵押权合同 D.商事合同

7.依照美国《统一商法典》,除双方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货物所有权移转于买方的时间是( C ) A.合同成立时 B.合同生效时 C.卖方交付货物时 D.买方支付价金时

8.甲公司与乙公司订立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由于卖方甲公司未及时将货物凭证交付给乙公司,致使货物在从甲地运至乙地码头时,乙公司无法提货而滞留,遭风暴全部损毁。双方当事人因未对货物风险分担进行约定,故发生纠纷。依照《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该批货物风险损失应( B )

A.由卖方甲公司承担 B.由买方乙公司承担 C.由甲、乙公司分担 D.按公平原则处理

9.乙公司对甲公司发价的接受通知于8月5日从乙地发出,8月9日到达甲公司所在地,8月10日下午到达甲公司传达室,8月11日上午甲公司经理阅及此通知。依《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乙公司接受的生效时间是( C )

A.8月5日 B.8月9日 C.8月10日 D.8月11日

10.下列国家中,当事人未有特别约定,不以交付时间作为动产买卖合同中货物所有权转移时间的是( A ) A.法国 B.德国 C.中国 D.美国

第二组:

1、按照大陆法系公司法理论,依据信用基础不同,可以将公司分为( B )。

A、封闭式公司 开放式公司 B、人合公司 资合公司 人合兼资合公司 C、关联公司 独立公司 D、多元投资公司 一人公司

2、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法定资本最低限额为( C )人民币。

A、5000万元 B、1000万元 C、500万元 D、100万元

3、我国《合伙企业法》规定,新合伙人入伙时,应当经( A )同意。

A、全体合伙人 B、半数以上合伙人 C、2/3以上合伙人 D、出资最多的合伙人

4、在我国,( D )不可以作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出资形式。 A、货币 B、实物 C、知识产权 D、土地所有权

5、根据我国《公司法》规定,规模较小且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 B )。

A、股东会指定的负责人 B、执行董事 C、出资额最多的股东 D、执行监事

6、公司董事未经公司股东会或者董事会同意,不得从事与本公司业务相同的营业,这是公司董事( C )义务的要求。

A、忠实 B、勤勉 C、竞业限制 D、交易限制

7、( D )属于射幸合同。

A、买卖合同 B、赠与合同 C、租赁合同 D、保险合同

8、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因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给对方造成损失时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为( B )。 A、过错责任 B、违约责任 C、侵权责任 D、缔约过失责任

9、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 C )。

A、承诺 B、要约 C、新要约 D、要约邀请

10、《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所称的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是指( A ) 的当事人之间所订立的买卖合同。

A、营业地处于不同国家 B、登记地处于不同国家 C、住所地处于不同国家 D、国籍处于不同国家

第三组:

1、在国际货物买卖中,卖方将代表货物所有权的单据交到买方手中,以完成货物所有权转移的交货方式称为( A )。

A、象征性交货 B、工厂交货 C、实际交货 D、目的地交货

2、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规定,对于正在运输途中的货物进行交易,货物的风险原则上从( B )由卖方转移给买方。

A、双方约定的时间 B、合同成立时 C、卖方交货时 D、买方收货时

3、在航次租船运输中,如果承租人在装卸期间届满前提前完成装货或卸货的,则由出租人向承租人支付( B )。 A、滞期费 B、速遣费 C、预付运费 D、到付运费

4、依据我国法律规定,( C )不能转让。

A、指示提单 B、不记名提单 C、记名提单 D、已装船指示提单

5、在提单中关于承运人的责任制问题上,《海牙规则》采用的责任规定是( C )。

A、不负过失责任 B、完全过失责任 C、不完全过失责任 D、过失责任

二、多项选择题

第一组

1.依据美国产品责任法的规定,产品的缺陷包括( ABCDE )

A.设计上的缺陷 B.生产上的缺陷 C.包装上的缺陷 D.标签上的缺陷 E.安全使用说明书的缺陷

2.依德国民法规定,在发生无权代理的情况下( ABE )

A.第三人可催告本人表示是否追认 B.本人追认的表示应在收到催告后两周之内作出,否则视为拒绝 C.本人追认的表示应在收到催告后一个月内作出,否则视为拒绝

D.无权代理人订立的合同,未经本人追认之前,恶意第三人有权予以撤回 E.无权代理人订立的合同,未经本人追认之前,善意第三人有权撤回

3.对于股份有限公司,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B )

A.可向社会公开募集资本 B.股东要经其他股东同意转让股份 C.可发行公司债券

D.经董事会决议可随时解散公司 E.股东人数一般有限制

4.由背书人在汇票背面签上自己的名字,而不填写被背书人的姓名或名称的背书,也称为( ABC ) A.空白背书 B.略式背书 C.无记名背书 D.无效背书 E.伪造背书

5.《海牙规则》规定,以下事项为承运人免责事由的是( ABCDE )

A.公敌行为 B.检疫限制 C.天灾 D.船长所雇用的其他人员在驾驶上或管理上的疏忽或过失 E.火灾,但由于承运人的实际过失或知情所引起的除外

第二组

1.下列关于美国产品责任的诉讼依据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ABDE ) A.以被告存在疏忽而起诉不需要证明原告与被告之间存在合同关系 B.原告以违反担保起诉必须证明原告与被告之间存在直接的合同关系 C.原告可以违反条件而提起产品责任诉讼 D.以严格责任为由提起诉讼是一种侵权行为之诉

E.以严格责任起诉必须证明缺陷与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2.依公司法原理,优先股与普通股相比,享有的优先权是( AB )

A.分派公司的红利 B.公司清算时分派公司剩余财产 C.行使表决权 D.检查公司账册 E.参加股东大会

3.依公司法原理,董事对公司的义务包括( ABE )

A.谨慎地履行职责 B.不得从事与公司相竞争的业务 C.不应使自己的私人利益与公司的利益发生冲突 D.不能购买公司的股票 E.不得从公司经营中谋取任何私利

4.根据联合国国际汇票和国际本票公约的规定,至少有两个地点要表明它们是处于不同的国家,才是国际汇票。下列各项中符合公约规定的地点是( ABCDE )

A.出票地点 B.出票人签名旁所示地点 C.受票人姓名旁所示地点 D.受款人姓名旁所示地点 E.付款地点

5.根据我国《海商法》的规定,以下情形为实际全损的是( AD ) A.保险标的发生保险事故后受到严重损坏完全失去原有形体、效用 B.货物发生保险事故后,认为实际全损已经不可避免 C.船舶发生保险事故后,认为实际全损已经不可避免 D.保险标的发生保险事故后,不能再归被保险人所拥有

E.船舶发生保险事故后,为避免发生实际全损所需支付的费用超过保险价值

三.判断题

第一组

1.现代国际商法的调整范围既包括传统的商事组织、合同、代理、买卖、海商、票据、保险等领域,还扩展到产品责任、技术贸易、服务贸易、投资和金融等众多的国际经济领域。( T )

2.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的发起人,必须有半数以上者拥有中国国籍。( F )

3.股东大会是由全体股东组成的,行使法定职权的公司常设权力机构。( T )

4.《国际商事合同通则》规定,当事人因误解而签订的合同的法律后果是合同无效或得以撤销。( T ) 5.我国《合同法》对数据电文要约到达时间的确定规则规定:受要约人指定特定系统接受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 T )

第二组

1.关于货物所有权转移的时间问题,包括美国、德国、荷兰和我国在内的一些国家规定,以合同成立的时间为货物所有权转移的时间。( F )

2.我国《合同法》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任何合同,都必须经其法定代理人追认后才有效。( F )

3.合同债权人向第三人转让合同债权时,必须经债务人同意。( T )

4.虽然我国加入《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时对合同形式的规定作出了保留,但是按照现行《合同法》的规定已经与《公约》相一致。( F )

5.在我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只能适用中国法律。( F )

第三组

1.调整海上运输关系最著名的国际公约是《海牙规则》、《维斯比规则》和《哈特法》。( F )

2.与协商、调节等其他非诉讼解决纠纷的手段相比,国际商事仲裁具有一定的强制性,但与诉讼相比,国际商事仲裁又具有很大的自愿性。( T )

3.根据大多数国家的规定,仲裁裁决不具有终局性的约束力,如果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可以向法院提起上诉。( F )

4.光船租赁实质上是一种财产租赁,出租人并不承担运输业务。( T )

5.我国《保险法》规定,保险利益的存在是保险合同有效与否的实质要件。( T )

四、问答题

1.试述要约的概念和构成要件。

解答:要约是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的愿意按一定的条件同对方订立合同,并含有一旦要约被对方承诺时即对提出要约的一方产生约束力的一种意思表示。

构成要件:(1)要约必须表明要约人愿意按照要约中所提出的条件同对方订立合同的意旨。 (2)要约的内容必须明确、肯定,即应该包括拟将签订的合同的主要条件。 (3)要约必须传达到受要约人才能生效。

(4)要约必须向特定的人发出(大陆法国家的要求,英美认为要约可以向全世界发出)。

2.简述代理人的义务。

解答:代理关系中,代理人的义务有:(1)勤勉地履行代理职责;(2)对本人诚信、忠实; (3)不得泄露其在代理业务中所获得的保密情报和资料;(4)必须向本人申报帐目; (5)亲自代理,一般情况下,不得将本人授与的代理权转托他人。

另:(1)合适注意义务:即代理人应该对被代理人委托的财产和事务给予合适注意。即应勤勉地履行其代理职责。 (2)服从的义务:即代理人应服从被代理人的合法的指令。

(3)忠实的义务:忠实即代理人应对被代理人忠实,主要体现以下三个方面A、不与被代理人竞争B、不密谋私利C、不泄露商业机密。 (4)申报帐目的义务。

(5)通知的义务:即代理人应把代理过程中的一切真实重要的事实通知被代理人,以使被代理人作出进一步判断。

3.在美国的产品责任诉讼中,对人身伤害的损害赔偿范围的内容是什么?

解答:对人身伤害的赔偿包括:(1)难受与疼痛;(2)精神的痛苦与苦恼;(3)收入的减少和挣钱能力的减弱;(4)合理的医疗费用;

(5)身体残疾等。通常肉体和精神上的赔偿占很大比重。

4.论英美法上的合同对价的有效条件。

解答:(1) 对价必须是合法的;(2) 对价必须是待履行的对价或者是已履行的对价,而不能是过去的对价; (3) 对价必须具有某种价值,但不要求充足;(4) 已经存在的义务或法律上的义务不能作为对价; (5) 对价必须来自受允诺人。

5. 简述有限责任类型公司的特征。

解答:(1)不公开发行股票,股本亦部分为均等份额;(2)股东人数较少;(3)股东可以直接参加公司的管理; (4)公司的账目一般不对外公开;(5)股东的股份转让一般要受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限制;等等

6. 简述国际仲裁协议的作用。

解答:(1)它是双方当事人在发生争议时,以仲裁方式解决争议的依据,双方须受仲裁协议的约束; (2)它是仲裁机构和仲裁员取得对有关争议案件的管辖权的依据;

(3)有仲裁协议,可以排除法院对有关争议案件的官辖权,争议的任何一方不应再向法院起诉。

7. 简述《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中关于要约和承诺的有效要件。

解答:(1)要约与承诺的规定。邀约是一方当事人已订立合同为目的的向双方所做的意思表示。提出要约的一方称为要约人、发行人,在实践之前也称为发盘人,对方称为受要约人、被发价人或受盘人,要约的要件

① 发盘必须向一个或一个以上的特定人作出,发盘人有明确相反表示除外 ② 发盘人必须表明经受盘人接受即受发盘约束的意思 ③ 发盘的内容必须十分明确

(2)承诺是受要约人按照要约所规定的方式,对要约的内容表示同意的的一种意思表示。要约一经承诺,合同即成立。一项承诺需具备三个条件:

① 承诺须由受要约人作出 ② 承诺须与要约一致的内容 ③ 承诺须在要约有效内作出 ④ 承诺于到达发盘人时生效

五、案例分析题

1.中国的甲公司与美国的乙公司订立一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合同约定:甲公司出售一批木材给乙公司,履行方式为:甲公司于7月份将该批木材自吉林交铁路发运至大连,后由大连船运至美国纽约,乙公司支付相应对价。但7月份,甲公司没有履行。8月3日,乙公司通知甲公司,该批木材至迟应在8月20日之前发运。8月10日,甲公司依约将该批木材交铁路运至大连。但该批木材在自大连至纽约的运输途中因海难损失80%。由于双方对货物灭失的风险约定不明遂发生争执。乙公司认为,甲公司未于7月份履行合同违约在先,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合同因甲公司未按时履行义务已终止,故货物损失的风险理应由甲公司承担。 问:(1)乙公司是否有权要求甲公司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为什么?

(2)乙公司认为本案合同因甲公司违约已经终止的观点是否正确?为什么? (3)本案中,货物损失的风险应由谁承担?为什么? 解答:(1)有权。因为甲公司已经迟延履行合同,构成违约。

(2)不正确。根据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的规定,如果卖方不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履行其义务,则可以给卖方规定一段合理的额外时间,在此时间内,买方不能采取与此相冲突的救济方法。在本案中卖方即可以在买方规定的“至迟不超过8月20日”的合理时间内履行义务。合同依然有效。

(3)由买方承担。根据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的规定,合同双方对风险承担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如果货物涉及运输,则在自货物按照合同交付给第一个承运人以运交买方时起,风险就转移给买方承担。本案中,即货物交由铁路运输时起就将风险移转买方承担。

2. 我国金风号货轮在装载货物启程前与我国某保险公司就货轮签订了碰撞险保险合同。双方在合同中约定:(2)该保险合同适用我国的法律;(2)该货轮的保险价值为1亿元,保险金额为5000万元。金风号货轮在公海上,由于巴拿马籍货轮驾驶不当而遭到碰撞,受到损失。

问:(1)金风号货轮受到损失的金额为5000万元,保险公司应向金风号货轮支付的保险金为多少?

(2)金风号货轮发生碰撞后失火,金风号货轮以巴拿马籍货轮上的工作人员对此进行补救。扑救费用金风号货轮花费了100万元,巴拿马籍货轮也花费了100万。对此费用应由哪方承担?承担的金额为多少?

(3)保险公司在向金风号货轮支付保险金后,可以向巴拿马籍货轮行使何种权利?

解答:(1)2500万元,价值1亿,投保5000万,即为不足额投保。发生风险时,按投保比例赔付:5000X50%=2500万元

(2)财保规定对于当被保险标的遭遇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灾害事故是,被保险人或其代理人,雇用人员和受让人筹采取措施抢救保险标的,以防止损失的扩大,其中因采取施救措施而支出的费用由保险公司承担。如为不足额投保,则按比例承担:100万X50%=50万

(3)代位求偿权(代位权),是指保险人享有的,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造成保险标的损害负有赔偿责任的第三方之索赔求偿权的权利。

3.沈阳A公司向香港B公司出口一批机床,出口合同中明确约定该批机床将被B公司销往埃及。沈阳A公司经调查得知:该批机床在埃及不会遇到任何专利侵权问题。然而,因B公司自身经营情况发生变化,这批机床被B公司出口给了意大利D公司,结果在意大利被D公司以侵犯专利权起诉。问:

(1)沈阳A公司是否会因意大利D公司提起的侵犯专利之诉而对香港B公司或者意大利C公司承担权利担保责任?说明理由。

(2)如果该批机床在香港被当地的一家公司提起诉讼,认为该机床侵犯了其专利权,沈阳A公司应否对香港B公司承担权利担保责任?说明理由。

解答:(1)不承担,卖方对买方的权利担保义务以“卖方在订立合同时已知或不可能不知道的权利和要求”为界限。题目中买方擅自将货物销往卖方不可能预知的国家从而引起侵犯第三人的知识产权或工业产权,此时卖方免责。

(2)不承担。普通情况下卖方应该对在买方营业地提出的任何权利或要求负责,但是合同中明确规定了该批货物将被销往埃及,CISG明文规定了这种情况下仅对货物将被销往的国家的有关的权利和要求负责。

4.天津A设计公司向香港B设备进出口公司订购三台特殊的印刷设备,合同单价8000美元,交货期为6月5日。A公司告知并要求B公司务必保证及时供货,否则会影响其一批7万美元的订单。然而,B公司没有按约定及时供货,A公司只好按当时的市场价格8150美元向其他公司购买了三台同样的设备。根据我国《合同法》规定,回答:

(1)A公司是否有权就购买印刷设备的差价向B公司索赔?为什么?

(2)尽管A公司采取了措施,但因延误时间,仍然损失了该7万美元的订单业务,A公司能否就该笔业务的损失向B公司索赔?为什么?

(3)如果这一期间,有一家美国公司向A预订一笔10万美元的业务,也由于B公司没有按约及时供货而损失掉了,A公司能否就该笔业务的损失向B公司索赔?为什么?

解答:(1)有权。因为买方有权要求因卖方违反合同而使他所则遭受的损失,显然这里多付出的购货款就是这种损失的一部分。

(2)可以,因为CISG明确规定了违约方的损害赔偿额应该使受害方的经济状况与合同得到切实履行时他本应得到的经济状况一样,包括受害方本应获得的但因对方违约而未实现的预期利润在内。显然本案例中,订立合同时买方已经清楚地向卖方表示了购买该批货物后会有一个订单,而因为卖方违约预期利润无法得到,不可预见规则在此不能适用,卖方必须赔偿。

(3)不能,因为这一情况符合不可预见规则,即“违约一方对另一方所附的损害赔偿责任不超过违约一方在订立合同时,依照他当时已经知道或理应知道的事实和情况,对违反合同预料或理应预料到的可能损失”,否则,卖方无需赔偿。本题中的情形就符合不可预见规则,卖方无需赔偿。

5.中国某服装加工厂与美国某贸易公司于2000年2月10日签订了一份成衣买卖合同,由服装厂以CIF条件向对方出口一批成衣,总价值20万美元,用不可撤销的跟单信用证支付货款。服装厂将货物运到大连港交由某运输公司承运。该批货物分别装入两个集装箱,并吊装到船上。4月6日承运船舶行至公海上时,由于船员的疏忽,船上发生火灾,其中一个集装箱被烧毁,另一个完好。5月初,货物运抵目的港。买方拒绝接受货物,并向卖方提出索赔,双方诉诸中国某法院。问:

(1)双方的合同争议是否适用《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来解决?为什么? (2)该批货物的运输保险应由哪方当事人办理?保险费由谁支付?为什么? (3)货物在海上受到损失,买方能否要求卖方给予赔偿?说明理由。

(4)假如卖方向银行提交了信用证规定的提单等单证,收到货款后,又欲将运输途中的货物卖给其他公司,此时卖方是否有权要求承运人将货物交给其他收货人?

解答:(1)双方当事人的营业地分别是中国和美国,而两国均是公约的缔约国。根据该公约的规定,它适用于营业地位于不同国家当事人之间签订的货物买卖合同。本案货物也不属公约排除适用对象。因此,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本案双方当事人签订的货物买卖合同应当适用《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

(2)根据《2000年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规定,在CIF条件下卖方必须:

① 提供符合合同规定的货物、单证或相等的电子单证;

② 自负风险和费用办理出口许可证及其它货物出口手续,交纳出口捐、税、费; ③ 自费订立运输合同并将货物按惯常航线运至目的港,并支付运费; ④ 自费投保,交纳保险费;

⑤ 承担在装运港货物越过船舷以前的风险和费用。

故,在CIF条件下,投保并支付保险费是卖主的一项义务。因此,该批货物的运输保险应由中国服装加工厂负责办理,并由中国利华服装有限责任公司支付保险费。

(3)中国服装加工厂将货物交给承运人运输后,即完成了它在CIF合同中的义务。货物在运输途中遭受损失时,美国贸易公司可向保险公司要求赔偿,再由保险公司向运输公司索赔。美国贸易公司也可以直接向运输公司索赔,但中国服装加工厂在此中已无责任可言,故美国贸易公司不能要求中国服装加工厂给予赔偿。

(4)提单是一种用以证明海上运输合同和货物已由承运人接管或装船,以及承运人保证凭以交付货物的单据。提单具有特殊的法律性质,在CIF条件下,交单就等于交货。因此中国服装加工厂交出提单后即无权就货物的处理向承运人发出指示。承运人在收到货物并签发提单之后,就负有在目的地向提单持有人交付货物的义务,谁持有提单,谁就有权提取货物。作为物权凭证,提单可以进行买卖和自由转让。

6.我国货船大兴号在驶往目的地新加坡港的途中,为避免某一外轮违章行驶而造成碰船的发生,偏离航线触礁并引起火灾。大兴号在启程前以自己的名义投了一切险。根据我国海商法的规定,现问:

(1)大兴号在上述情况下是否具有灭火的义务?为什么?

(2)大兴号从保险公司获得赔偿后能否对已从保险公司获得的赔偿部分再向外轮请求赔偿?为什么? (3)保险公司从何时开始方可向外轮行驶代位权(代位求偿权)?

解答:(1)具有灭火的义务。因其具有防止或减少损失的责任。

(2)没有请求赔偿的权利。因防止其得到两次的补偿或不当得利的发生。 (3)从支付了保险金后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