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如果基金经理不爱钱,
他如何能够管好你的钱?
媒体报道,
因几年前的内幕交易案,
有6家公募基金公司陆续收到证监会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这意味着这次挨板子的终于轮到了基金公司。
此前每逢“老鼠仓“东窗事发,
基金公司的套路都是先否认。
等到涉案基金经理被移交司法,
庭审引发大量关注之时,
因涉案基金经理都已经辞职,
都已经成为”前任“,
基金经理犯的事儿似乎都是个人操守问题,
与基金公司并无关联。
恰逢公募基金20周年,
基金公司们拿奖几乎拿到手软。
但扪心自问,
真的有几家机构值得信任呢?
公募基金的起点极高,
从成立之初就汇聚了证券行业最顶尖的人才,
不仅如此,
还有大量新鲜血液注入,
呈海纳百川之势,
某家基金公司甚至汇聚了一大堆高考状元。
除了人才优势外,
公募基金的制度也是参照海外市场的经验。
遗憾的是,
故事的发展并不如人们期望的那样美好。
譬如其中一位来自四川省的高考状元,
后来却因为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锒铛入狱。
可能会有人不理解,
制度参照最先进的海外市场,
又吸引了一流的人才,
为何还是乱象频发?这个行业的基石难道不是人才与制度吗?
在观察君看来,
道理是相通的。
过去四十年,
被称为“基建狂魔“的中国,
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成就有目共睹。
截至目前,
已经拥有了优质的高铁与高速公路网络,
城市里也大厦林立。
不过,
值得注意的是,
城市街道上乱舞的垃圾和插队的人群,
提醒着我们与新加坡和日本等国家,
依然有着不小的差距。
A股即将纳入MSCI,
国内的资本市场逐渐走向开放,
似乎一派喜大普奔的气象。
然而观察君内心仍有疑惑:我们的资产管理机构真的已经准备好了吗?
在观察君看来,
资产管理行业存在一个世纪难题:如果基金经理不爱钱,
他如何能够管好你的钱?如果基金经理太爱钱,
如何能确保他不会糟蹋你的钱?
虽然某国民爸爸曾经说过:没时间花钱,
钱对我并不重要。
不过,
认真你就输了,
如果你的基金经理对你说这句话,
最好尽快赎回。
道理很简单:倘若不认可金钱的价值,
怎么能期望他认真对待你的投资?
观察君曾经曰过,
这世界上有很多人能够安于贫困,
但那也只不过其中的大多数都没有尝过真正富有的滋味。
孟子说“富贵不能淫“,
确实很有先见之明,
翻译过来就是,
多数人的穷只是单纯的穷,
只有真正富过人的,
才有资格说自己能够安贫乐道,
不受金钱腐蚀。
证券行业离钱那么近,
基金经理可以说是在钱堆里打滚,
没有一点定力,
自然把持不住。
人性经不起考验,
很多人嘴上说不要,
身体却很诚实。
《人类简史》里有这么一段:“金钱是一种相互信任的系统,
我们为什么会信,
因为我的邻居信,
我所在国家的国王信,
大家都信,
所以我也信,
这就是金钱的魔力。
“或许你信任的朋友偶尔也会失信于你,
但金钱很少让人失望。
在过去几年,
公募基金等资管机构的规模屡创新高。
然而,
观察君要曰的是,
倘若没有信托责任,
这一切只是建在流沙上的高楼。
20世纪费孝通在《乡土中国》提出的概念,
认为中国传统社会有一张复杂庞大的关系网,
人熟是一宝。
而基金经理是为陌生人理财,
约束他的只有信托责任。
在一个刚从传统的农业文明转型而来的国度来说,
信托责任实在有些太过高大上。
有个关于过年的段子:每年一到过年,
城里的Lucy、
Linda、
Vivian、
Julia回到各自的家乡,
又变回了翠花、
小红、
丫蛋、
二妮子。
那些开口贸易战闭口CPI的基金经理们,
以及其他活跃在黄浦江边或金融街上的红男绿女,
脱下了西装之后,
又会做回那个熟悉的翠花或铁蛋。
在农业社会的伦理里面,
内幕交易和“老鼠仓”似乎天经地义。
当年搞人民公社搞不下去,
下放了自留地。
“集体地里磨洋工,
自留地里打冲锋”马上成为主流,
自留地成为了每个公社社员的命根子。
在基金法修订期间,
有位基金经理在一个私人场合对观察君说,
“基金经理不能炒股,
就像农民不许吃自己自留地的粮食”。
话糙理不糙,
这逻辑咋看并无问题,
农民最擅长的是种地,
基金经理最擅长的是炒股。
农民理所当然的享用自留地里的粮食,
为何基金经理不可以?
然而,
农民与基金经理之间,
隔着一个信托责任。
信托责任是指受托人对委托人负有的、
严格按委托人的意愿(而不是受托人)进行财产管理的责任。
一旦委托人和受托人之间的信托关系成立,
受托人就负有信托责任。
信托关系由委托人、
受托人、
受益人三方面的权利义务构成,
这种权利义务关系围绕信托财产的管理和分配而展开。
在管理和分配的过程当中,
受托人不得使自己的利益与其责任相冲突,
不得以受托人的地位谋取利益(除非委托人同意)。
中国的农民多处于自然经济或半自然经济的范围里,
而基金经理却需要对投资人负责。
只有在大集体的时代,
农民在集体地里磨洋工的行为才会被谴责。
哈耶克说“只有在个人既做出选择,
又为此承担起基本责任的地方,
他才有机会肯定现存的价值并促进它们的进一步发展,
才能赢得道德上的称誉”。
然而,
在人心的天平上,
有几个能做到将道德上的称誉,
看得比现实的利益更重要?
传统的熟人社会里,
契约精神不发达。
这就导致在很多大事上很难依靠陌生人,
那就只能依赖熟人了。
虽然许多人从上一代开始已不务农,
但有许多遗风流俗依然根深蒂固。
在中国做投资的都会有这样的体会,
哪怕是亲友之间的聚会,
三杯酒下肚,
立马会有人开口:“推荐个股票呗”?
实际上,
中国的基金经理们,
亦乐于在抱团取暖的环境里生存。
观察君有次私下里问一位明星基金经理,
在这个行业里安身立命,
除了个人能力以外还需要什么。
他不假思索,
“行业里还有一波兄弟啊,
我从来都不是一个人在战斗!“
曾经因工作关系,
与几个涉嫌“老鼠仓“的基金经理有过接触。
在出事之前,
他们都乐观、
友善、
风度翩翩,
管理基金的历史业绩也在行业内出类拔萃。
这些犯案的基金经理并非十恶不赦的暴徒,
他们就在你我之间。
“一有适当的利润,
资本就胆大起来.如果有10%的利润,
它就保证到处被使用;有20%的利润,
它就活跃起来,
有50%的利润,
它就铤而走险;有100%的利润,
它就敢践踏一切人间法律;有300%的利润,
它就敢犯任何罪行,
甚至冒绞首的危险。
”在观察君看来,
这段描述永不过时。
考验中国证券市场的是,
社会上人与人依靠正式契约处理经济及其他事务是否普遍,
契约的实施是否得到公权力的保护。
2017年,
徐翔因操纵市场罪获刑,
并被处以110亿元的高额罚金,
吃瓜群众皆拍手称快。
有人憎恨徐翔是因为他破坏了市场规则,
而有人憎恨徐翔,
仅仅是因为徐翔不能帮他们管钱。
投资者有时候也是抱着“黑猫白猫,
抓着耗子就是好猫”的心态,
譬如某大盘精选基金买了一堆小盘股,
但收益惊人,
投资者就选择性忽视了其违反基金契约的部分。
只是对于基金经理而言,
如何处理自留地与集体地的关系,
确实是个难题。
在短期来看,
或许只有严刑峻法,
方能扼制。
以环境整洁卫生著称的日本和新加坡,
对于乱扔垃圾就有严格规定。
根据《日本国废弃物处理法》规定,
非法投放垃圾的,
根据情节严重与否,
处以5年以下监禁,
外加1000万日元以下罚款。
对于个人,
除非随意丢弃了家电之类的大物件,
一般罚金30到50万日元之间,
但如果情节严重也有可能被监禁,
最高也会被罚到1000万日元。
而在新加坡前些年修订后的法案下,
首次乱丢垃圾者,
最高罚款2000新元(约合人民币9600元);第二次被控乱丢垃圾者的最高罚款则为4000新元(约合人民币19200元);而第三次或以上被控者的最高罚款为1万新元(约合人民币48100元)。
“我是学金融的,
不是学法律的“。
某涉案基金经理的潜台词反映了很多基金经理的心态。
即便没有涉足其中的基金经理,
有人未必是因为不想,
而是害怕被惩罚。
就像不去游戏厅的孩子,
有一部分是因为确实没兴趣,
而有一部分只是单纯怕被揍。
其实,
人性并无二致,
美国的猫有机会也是会偷腥的。
观察君在此安利一部美剧《亿万》,
里面投资大佬和执法者之间的斗智斗勇,
当可以让很多熟悉证券市场的朋友会心一笑。
相比美国对待内幕交易的严苛,
国内的监管机构倒是更像慈祥的家长。
美国的《内幕交易处罚法》规定,
通过内幕交易的“违法所得”或“避免损失”,
将处以3倍的罚款;《内幕交易及证券欺诈制裁法》规定,
只要进行了内幕交易,
无论是否获利,
可处以最高达250万美元的罚款。
而且任何内幕知情人均可以向美国证交会举报,
查实后可以获得10%至30%罚金作为奖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