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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在流沙之上的资管行业


导语:如果基金经理不爱钱,

他如何能够管好你的钱?

媒体报道,

因几年前的内幕交易案,

有6家公募基金公司陆续收到证监会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这意味着这次挨板子的终于轮到了基金公司。

此前每逢“老鼠仓“东窗事发,

基金公司的套路都是先否认。

等到涉案基金经理被移交司法,

庭审引发大量关注之时,

因涉案基金经理都已经辞职,

都已经成为”前任“,

基金经理犯的事儿似乎都是个人操守问题,

与基金公司并无关联。

恰逢公募基金20周年,

基金公司们拿奖几乎拿到手软。

但扪心自问,

真的有几家机构值得信任呢?

公募基金的起点极高,

从成立之初就汇聚了证券行业最顶尖的人才,

不仅如此,

还有大量新鲜血液注入,

呈海纳百川之势,

某家基金公司甚至汇聚了一大堆高考状元。

除了人才优势外,

公募基金的制度也是参照海外市场的经验。

遗憾的是,

故事的发展并不如人们期望的那样美好。

譬如其中一位来自四川省的高考状元,

后来却因为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锒铛入狱。

可能会有人不理解,

制度参照最先进的海外市场,

又吸引了一流的人才,

为何还是乱象频发?这个行业的基石难道不是人才与制度吗?

在观察君看来,

道理是相通的。

过去四十年,

被称为“基建狂魔“的中国,

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成就有目共睹。

截至目前,

已经拥有了优质的高铁与高速公路网络,

城市里也大厦林立。

不过,

值得注意的是,

城市街道上乱舞的垃圾和插队的人群,

提醒着我们与新加坡和日本等国家,

依然有着不小的差距。

A股即将纳入MSCI,

国内的资本市场逐渐走向开放,

似乎一派喜大普奔的气象。

然而观察君内心仍有疑惑:我们的资产管理机构真的已经准备好了吗?

在观察君看来,

资产管理行业存在一个世纪难题:如果基金经理不爱钱,

他如何能够管好你的钱?如果基金经理太爱钱,

如何能确保他不会糟蹋你的钱?

虽然某国民爸爸曾经说过:没时间花钱,

钱对我并不重要。

不过,

认真你就输了,

如果你的基金经理对你说这句话,

最好尽快赎回。

道理很简单:倘若不认可金钱的价值,

怎么能期望他认真对待你的投资?

观察君曾经曰过,

这世界上有很多人能够安于贫困,

但那也只不过其中的大多数都没有尝过真正富有的滋味。

孟子说“富贵不能淫“,

确实很有先见之明,

翻译过来就是,

多数人的穷只是单纯的穷,

只有真正富过人的,

才有资格说自己能够安贫乐道,

不受金钱腐蚀。

证券行业离钱那么近,

基金经理可以说是在钱堆里打滚,

没有一点定力,

自然把持不住。

人性经不起考验,

很多人嘴上说不要,

身体却很诚实。

《人类简史》里有这么一段:“金钱是一种相互信任的系统,

我们为什么会信,

因为我的邻居信,

我所在国家的国王信,

大家都信,

所以我也信,

这就是金钱的魔力。

“或许你信任的朋友偶尔也会失信于你,

但金钱很少让人失望。

在过去几年,

公募基金等资管机构的规模屡创新高。

然而,

观察君要曰的是,

倘若没有信托责任,

这一切只是建在流沙上的高楼。

20世纪费孝通在《乡土中国》提出的概念,

认为中国传统社会有一张复杂庞大的关系网,

人熟是一宝。

而基金经理是为陌生人理财,

约束他的只有信托责任。

在一个刚从传统的农业文明转型而来的国度来说,

信托责任实在有些太过高大上。

有个关于过年的段子:每年一到过年,

城里的Lucy、

Linda、

Vivian、

Julia回到各自的家乡,

又变回了翠花、

小红、

丫蛋、

二妮子。

那些开口贸易战闭口CPI的基金经理们,

以及其他活跃在黄浦江边或金融街上的红男绿女,

脱下了西装之后,

又会做回那个熟悉的翠花或铁蛋。

在农业社会的伦理里面,

内幕交易和“老鼠仓”似乎天经地义。

当年搞人民公社搞不下去,

下放了自留地。

“集体地里磨洋工,

自留地里打冲锋”马上成为主流,

自留地成为了每个公社社员的命根子。

在基金法修订期间,

有位基金经理在一个私人场合对观察君说,

“基金经理不能炒股,

就像农民不许吃自己自留地的粮食”。

话糙理不糙,

这逻辑咋看并无问题,

农民最擅长的是种地,

基金经理最擅长的是炒股。

农民理所当然的享用自留地里的粮食,

为何基金经理不可以?

然而,

农民与基金经理之间,

隔着一个信托责任。

信托责任是指受托人对委托人负有的、

严格按委托人的意愿(而不是受托人)进行财产管理的责任。

一旦委托人和受托人之间的信托关系成立,

受托人就负有信托责任。

信托关系由委托人、

受托人、

受益人三方面的权利义务构成,

这种权利义务关系围绕信托财产的管理和分配而展开。

在管理和分配的过程当中,

受托人不得使自己的利益与其责任相冲突,

不得以受托人的地位谋取利益(除非委托人同意)。

中国的农民多处于自然经济或半自然经济的范围里,

而基金经理却需要对投资人负责。

只有在大集体的时代,

农民在集体地里磨洋工的行为才会被谴责。

哈耶克说“只有在个人既做出选择,

又为此承担起基本责任的地方,

他才有机会肯定现存的价值并促进它们的进一步发展,

才能赢得道德上的称誉”。

然而,

在人心的天平上,

有几个能做到将道德上的称誉,

看得比现实的利益更重要?

传统的熟人社会里,

契约精神不发达。

这就导致在很多大事上很难依靠陌生人,

那就只能依赖熟人了。

虽然许多人从上一代开始已不务农,

但有许多遗风流俗依然根深蒂固。

在中国做投资的都会有这样的体会,

哪怕是亲友之间的聚会,

三杯酒下肚,

立马会有人开口:“推荐个股票呗”?

实际上,

中国的基金经理们,

亦乐于在抱团取暖的环境里生存。

观察君有次私下里问一位明星基金经理,

在这个行业里安身立命,

除了个人能力以外还需要什么。

他不假思索,

“行业里还有一波兄弟啊,

我从来都不是一个人在战斗!“

曾经因工作关系,

与几个涉嫌“老鼠仓“的基金经理有过接触。

在出事之前,

他们都乐观、

友善、

风度翩翩,

管理基金的历史业绩也在行业内出类拔萃。

这些犯案的基金经理并非十恶不赦的暴徒,

他们就在你我之间。

“一有适当的利润,

资本就胆大起来.如果有10%的利润,

它就保证到处被使用;有20%的利润,

它就活跃起来,

有50%的利润,

它就铤而走险;有100%的利润,

它就敢践踏一切人间法律;有300%的利润,

它就敢犯任何罪行,

甚至冒绞首的危险。

”在观察君看来,

这段描述永不过时。

考验中国证券市场的是,

社会上人与人依靠正式契约处理经济及其他事务是否普遍,

契约的实施是否得到公权力的保护。

2017年,

徐翔因操纵市场罪获刑,

并被处以110亿元的高额罚金,

吃瓜群众皆拍手称快。

有人憎恨徐翔是因为他破坏了市场规则,

而有人憎恨徐翔,

仅仅是因为徐翔不能帮他们管钱。

投资者有时候也是抱着“黑猫白猫,

抓着耗子就是好猫”的心态,

譬如某大盘精选基金买了一堆小盘股,

但收益惊人,

投资者就选择性忽视了其违反基金契约的部分。

只是对于基金经理而言,

如何处理自留地与集体地的关系,

确实是个难题。

在短期来看,

或许只有严刑峻法,

方能扼制。

以环境整洁卫生著称的日本和新加坡,

对于乱扔垃圾就有严格规定。

根据《日本国废弃物处理法》规定,

非法投放垃圾的,

根据情节严重与否,

处以5年以下监禁,

外加1000万日元以下罚款。

对于个人,

除非随意丢弃了家电之类的大物件,

一般罚金30到50万日元之间,

但如果情节严重也有可能被监禁,

最高也会被罚到1000万日元。

而在新加坡前些年修订后的法案下,

首次乱丢垃圾者,

最高罚款2000新元(约合人民币9600元);第二次被控乱丢垃圾者的最高罚款则为4000新元(约合人民币19200元);而第三次或以上被控者的最高罚款为1万新元(约合人民币48100元)。

“我是学金融的,

不是学法律的“。

某涉案基金经理的潜台词反映了很多基金经理的心态。

即便没有涉足其中的基金经理,

有人未必是因为不想,

而是害怕被惩罚。

就像不去游戏厅的孩子,

有一部分是因为确实没兴趣,

而有一部分只是单纯怕被揍。

其实,

人性并无二致,

美国的猫有机会也是会偷腥的。

观察君在此安利一部美剧《亿万》,

里面投资大佬和执法者之间的斗智斗勇,

当可以让很多熟悉证券市场的朋友会心一笑。

相比美国对待内幕交易的严苛,

国内的监管机构倒是更像慈祥的家长。

美国的《内幕交易处罚法》规定,

通过内幕交易的“违法所得”或“避免损失”,

将处以3倍的罚款;《内幕交易及证券欺诈制裁法》规定,

只要进行了内幕交易,

无论是否获利,

可处以最高达250万美元的罚款。

而且任何内幕知情人均可以向美国证交会举报,

查实后可以获得10%至30%罚金作为奖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