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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元兑4令吉 阿嫂7年骗了30多人

(新加坡15日讯)1新元可兑换4令吉、或6.5人民币、或1.2美元,60岁阿嫂7年来用令人无法抗拒的汇率欺骗30多人投资,被警方找上时依然满口胡言,骗得新马警方捉错人。

张美君(译音)面对135项罪状,包括失信、偷窃、欺骗以及伪造文书等,她昨天承认其中29项控状,被判坐牢70个月,即5年10个月。

她是一名惯犯,早在1999年就因犯下20项欺骗罪坐牢24个月。但是,她出狱后未改过自新,2007年因欺骗罪再次入狱24个月。

阿嫂当年通过手机简讯,向受害者声称会“尽全力还钱”。(档案照)

第二次出狱后,她也没有收手,在2010年至2017年之间再次犯案,而且变本加厉,走到哪骗到哪。她到发廊弄头发,就骗老板娘出钱投资“高回报”计划;走进服装店买衣服,就骗销售员投资“优等汇率”。

她骗人的手法花样百出,还懂得“放长线,钓大鱼”,让一些人真的赚到钱,换取“口碑”,再进行第二部计划,或引诱更有钱的人上当。先后坠入陷阱的超过30名男女,每人被骗数百元至数万元不等。

除了当“专业骗子”,七年来她也为多家公司打工,但无论当管理销售的经理,或者仅仅是打开邮件的行政人员,她都设法中饱私囊,或者盗用雇主的支票套现。

她最终被警方盯上,但为了脱罪,她连警察也敢骗,声称把钱交给了一名大马报贩,害大马警方捉人,还将人引渡来新国。经过调查才发现上当受骗。

她日前再次被控上法庭,主控官昨天在庭上斥责被告,指她根本目无法纪,不但死性不改,罪行还越来越严重。这次犯案所涉及的金额高达69万8203元(210万令吉),部分罪行还是是在保释期间干下的。

主控官表示,被告至今只偿还了其中16万9630元(51万令吉)。

汤姓商人当年出示报警记录,指控阿嫂骗他交出15万令吉,最终只讨回约6万令吉。(档案照)

30多名受骗者来自各行各业,甚至包括专业理财师。

据调查,这些男男女女上至63岁,下至21岁,有上班族、商人、保险经纪、房地产经纪,甚至是理财规划师也对她深信不疑。

一名汤姓商人5年前曾向《联合晚报》出示报警记录,以及之前拍下的阿嫂身份证,称阿嫂放长线钓大鱼,先以1新元兑6.5人民币的高汇率亏本完成3次交易,引他入瓮,最后更称能以1新元对8人民币汇率优惠他,骗他把5万元(15万令吉)交给她,他讨了7次只收回约2万元(6万令吉)。

主控官认为,由于涉及金额不小,希望法官判她坐牢6年半至7年。法官同意控方立场,指她目无法纪,但认为6年半的刑罚太高,因此判她坐牢5年10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