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男子在强奸了中一女生后,一直没被抓到,就这么跟没事儿人似的,潇洒了12年…. 可就在一次偷窃被抓后,居然因为一滴血,直接翻出了他的龌龊旧账。这可真是应了那句老话—-不是不报,时候未到啊!最近,他就被判坐牢16年半,鞭18下!
(示意图)
这位命运大反转的男子李阿财,来自马来西亚。12年前,他在新加坡西部一家工厂做木工。阿财那时刚23岁,正值花样年华~ 只是他偏偏放着好好的工作不错,净动歪脑筋….
那时的他有晨运的习惯。在跑步途中,总能碰上个小女生。渐渐地,就对女生有意思了~ 他也不藏着掖着,每次碰到女生,都会打个招呼,笑一笑~不过,女生一次也没理过他, 八成是以为自己遇到了变态…
2002年10月某天的一大早,阿财又遇到校服女生了!精虫上脑的他,堵住女生的去路,把她拖到附近的蔡厝港组屋,在4楼的走廊尽头,强奸了她!
当年案发现场
期间,女生也是百般抵抗,可刚上中学的12岁女生,哪里敌得过一位23岁,血气方刚的成年人呢?可叹当时那个组屋还是新楼,没什么住户,况且阿财又顺手掏出一把美工刀,恐吓女生。她只有乖乖就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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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吻、用手侵犯女生下体、强奸……,百般欺凌过后,阿财像没事人一样,走了。女生回到家后,将事情原原本本告诉了母亲,父亲也在当天报了警!可惜事与愿违,当时警察并没有抓到阿财,只能把提取到的他的 DNA资料存档在电脑里….
就这样,阿财继续潇潇洒洒过他的日子,还在2005年结了婚,现在儿子都10岁了!真是一点儿不受影响。可怜那位被强奸的少女,事发后不但无法专心学习,还经常做噩梦!一年后,才敢在白天搭电梯,工作后才敢和朋友一起外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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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证明,既然出来混,还是要把债都还清的。去年年底,阿财因为偷窃,被警察抓了~ 在接受验血时(不要问我为啥偷窃要验血),居然发现,原来阿财就是12年前那个逃之夭夭的强奸犯!真是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
在法庭上,阿财表示为自己所做的事,感到非常羞愧!强奸那件事,家里的妻儿都不知道,现在事情被揭发出来,自己的家庭,很有可能面临崩析离散的窘境,希望法官能够轻判!早知今日,何必当初呢?
没错!道歉有用的话,要警察干嘛?何况,对未成年女生身心造成的伤害,那么容易就能解决吗?
最后,李阿财承认了强奸,严重非礼,恐吓,虏拐等一系列罪行,被判坐牢16年半,鞭打18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