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该网友与我们微博私信的内容:
简单梳理一下:
该网友(简称小A)在新加坡工作了两年,一年前认识了同公司的邱某并成为好友。邱某借口买房,向小A借了4700新币,约合人民币23000元。今年11月7号,小A回家探亲;11月14号,邱某办理离职。小A借出钱后,多次向邱某讨要借款,邱某以各种理由推脱(下图为小A向邱某讨要过程)经过一番商讨,邱某向小A提出11月28号还钱,11月24号邱某前往中国旅行,当28号小A再去联系邱某的时候,邱某已经删除小A微信。
11月30日,小A前往新加坡小额法庭,却被告知不受理此案,建议小A咨询律师解决。走投无路的小A来到新加坡眼,希望能够曝光此事,“提醒大家避免上当受骗”。
图片中为小A报警函
新加坡眼在此提醒各位读者,亲朋好友之间发生金钱往来,记得要签订借款合同,也提醒大家注意保留证据——如录音、聊天记录、银行转账单据等,以防止日后产生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