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普天同庆”示威游行版今天下午1点钟在多个地区展开,过后快速演变为警民冲突。
港警严阵以待,多次发射催泪弹试图驱散示威者。
4点10分,荃湾沙咀道传出枪声。
5点钟前后有视频流出,显示一名往后撤退的男示威者遭一名港警近距离发射实弹,左肺部中弹。倒地时,他的衣服大量渗血,被送往玛嘉烈医院抢救,情况危殆。
警方过后证实确实有示威者中实弹。伤者名为曾志健(译音),是一名中五学生(18岁),送院时依然清醒,但气息逐渐转弱。目前仍未联系上其家人。
香港警务处处长卢伟聪1日深夜接见记者,称警员是“生命受威胁下”,在“电光火石间”作出开枪决定,认为开枪的警员的行为“合理及合法”。他还说,开枪的男生因涉嫌袭警已经被捕,警方调查后会决定是否要起诉他。
卢伟聪也说,男生是在“左肩附近”中枪。有记者提出,先前有消息称,子弹进入身体后将男生左边肺部爆开,形成气胸,子弹碎片爆开后距离心脏仅有三厘米。对此,卢伟聪回应说,“在场的警员不是医务人员,无X光机”,只知道男生的伤口在膊头附近。他再三强调,警方没有提供不正确信息。
也有记者指出,事发时该名警员身上的配备有布袋弹、橡胶子弹、胡椒球枪等等,最后却开了实弹,质疑警员在近距离开实弹是否“蓄意谋杀”?卢伟聪回应称,警员与施袭者的距离不是由警方决定,当时施袭者是自己冲向前,警员别无选择,只能用手上的武器制止。
那为何警员不向天空开枪以示警告?卢伟聪称开“警告枪”必须视乎环境。
“适合就用啰,用不到就不用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