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自建国以来,就推行核心家庭政策,要购买政府津贴的全新政府组屋,必须是夫妻联名申请,得在需要时出示结婚证书为凭。
除此之外,单身人士、离婚者等,都有一定的限制,比如在建屋局条例下,单身公民要申请预购组屋(Build-To-Order,简称BTO),除了必须是35岁以上,还只能选购最大不能超过两房以上、且位于未成熟组屋区的BTO。
建屋局去年11月推出的登加Plantation Grove预购组屋价格参照表。(联合早报)政府这么规定,而且多年来在单身人士不断反应和要求下,也没有放宽条例的意图,自然有它背后的道理,就是鼓励国人不要只是立业,还要成家。最好当然是工作不忘“娱乐”,多多行房,多多生子,促进国家生育率。
征婚启事找人结婚买组屋
可是结婚这档事,本来就不是强求就有的,姻缘未到,甚至一辈子都不到,也无可奈何。何况本地生活水准高、消费高、压力大,很多人都觉得赚钱都来不及了,哪还有时间谈恋爱,更遑论踏上红地毯,再走进产房?
但一个人也要生活,也要在屋檐下过日子,总不能一直在父母庇荫下度过,单身人士也有成“家”的梦想,奈何在政府条例下被诸多限制,虽不至于寸步难行,却也绑手绑脚。
所谓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于是乎,就有人想出方法来啦。
根据本地英文评论网站报道,有人在脸书专页贴出了“征婚启事”,内容如下:
“本人为27岁男性,寻找女生有兴趣进行“合约婚姻”,一起申请BTO。我不想每个月花$500租房子,如果一定要花这个钱,我宁愿付双倍以拥有自己的房产。在等待房子建好期间,你可以跟其他男生约会;当我们一起搬进新屋之后,有厕所的房间可以归你使用。你要把男友带回家也没问题,只要让我偷窥一下就可以。”
根据我国法律,新加坡人和外籍人士假结婚、真敛财是犯法的,因为那不仅涉及钱财交易,还包含让外籍人士通过非法途径居留本地的安排。
但两名新加坡公民结婚,无论是出于什么原因,理论上都没有触犯条例。双方只要在领取新屋钥匙时展示结婚证书,一切就妥当了。或许,这就是现有条例的漏洞。
该网站也指出,去年还有一对夫妻决定离婚,只为了其中一方可以再购买一间房子出租,好让双方赚取租金度过退休晚年。
年轻夫妻购屋都要等好几年
我国地小人多,虽然政府一直鼓励国人和家人或父母同住,但孩子总是会长大独立,很多夫妻也希望过一过甜蜜的二人世界,甚至有些父母老来也不介意自己住,以享受清静晚年,反正新加坡这么小,孩子就算搬出去了,随时要往来探访都很方便。
再加上房产投资心理,还有绝大部分只能用来买房子的公积金,放着也是放着,不如就用了的心态,所以我国预购组屋供不应求的情况就难免总是持续着。
预购组屋厨房通过设计,可以营造出共管公寓的风格。在年轻夫妻排队轮流抽签买房都要等个好几年的情况下,政府又怎么可能放宽条例,让单身人士也进来分一杯羹?而前文也已提到,政府就是要鼓励你不要再单身下去啊,要是让单身人士也和夫妻拥有同样购屋“福利”,政府岂不等于自打嘴巴?
欠了年轻单身国人一个公道?
但站在单身国人的立场,就不是这么一回事了。如上述27岁男生征婚的例子,无论是认真还是闹着玩,都可能显示了一个或许值得当局思考的问题:是不是现有的条例,限制甚或剥夺了年轻单身国人在本地实现自身理想的机会?以致有人愿意铤而走险,走法律漏洞,还牺牲个人隐私生活,只为圆一个拥屋梦?
(联合早报)35岁以下单身国人也一样为社会、为经济、为国家发展做了贡献,男性也服了兵役,履行了公民义务,那为什么他们却是被牺牲的一群?政府是否欠了35岁以下单身国人一个公道?
外籍人士来我国假结婚是犯法的,因为牵涉的是外人觊觎我国的居留权而进行欺骗,严重性不可小觑。但如果搞到政府竟然要防范两个本国公民假结婚,理由居然还只是为了购得一间BTO,那就真的要麻烦有关部长们,想一下如此荒谬的事情该如何避免发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