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新第二通道“大妈挡车”闹剧视频疯传,涉事妇女与家人的资料在网络被公开,导致她连日来收到近百骚扰私信和来电,令她两天不敢出门,并对此报警。
上周六(9日)发生涉及两辆车擦撞纠纷,网上流传视频拍到红色轿车的女乘客跟休旅车司机理论,还以肉身挡车,并扯下车牌猛砸挡风镜,较后有网友对妇女和负责开车儿子的身份“起底”。
涉案女子告诉《新明日报》,其丈夫的职业及孩子就读的学校等资料,已被人公开上网,且她这两天还收到60多则面子书私信及约20多通面子书来电。
“其中有人声称已盯上我的车牌,还说不要让我看到你!”
她说,因为不知道这些留言网民是否真会有什么过分举动,她这两天她都不敢出门、不敢驾车去维修、将面子书的聊天功能关闭,并针对自己和家人资料被公开一事在新加坡报警。
她说,目前她的情绪尚未稳定,且没有出门,所以等到适当的时机,才到大马向警方备案。
询及腿部的伤势,女子说,大腿的伤势未见好转,看了医生后,已用药膏敷和吃止痛药。
另外,黑色休旅车司机的儿子莫哈末哈兹克(25岁,公务员)受访时说,他对涉事妇女及家人遭网民起底一事感到难过,并呼吁网友停止恶意公开他人隐私的行为。
“妇女被肉搜、恶搞照片及谩骂,对她都是不公平的,这件事已超出我们的控制范围,我也没想到会变成这样,我为妇女及家人感到难过。”
他强调,公开影片的最初目的是找到妇女,针对刮花父亲的车索偿,也希望借此提高民众在开车时的礼让意识。
涉事妇女扯下休旅车的车牌,再扔向挡风玻璃。 (档案照)
律师:刑事毁坏可面对牢狱
大马执业律师吴思汉受访说,警方以蓄意破坏罪条文查案,此条文为刑事毁坏,罪成可被判坐牢1至5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他说,同车司机被拍下比出不雅手势,可能触犯轻微犯罪法令,刑罚是罚款100令吉。
“两人也可能因阻碍交通被交警调查。根据陆路交通法令,可能被罚款最高300令吉。”
吴思汉
他说,休旅车司机若在有人挡道时开车而撞伤对方,也可能触犯刑事法典第279条文(鲁莽驾驶),罪成可被监禁最高6个月或罚款最高2000令吉,或两者兼施。
“另可在1987陆路交通法令第42和43条文,即鲁莽或疏忽驾驶下调查。”
询及谁的过失更严重,吴思汉说,驶向女乘客的行为属于危险,理应等警方处理。
另外,新加坡资深律师蓝国庆说,若事发地点在大马,狮城警方无法跨境执法,但根据新加坡法令,休旅车司机、红色轿车司机和挡车妇女,都可能触法。
事件引国际媒体关注
“大妈挡车”闹剧引起国际媒体关注。
事件过了四天仍持续发酵,多则相关视频不仅在网上疯传,也有网民恶搞视频,甚至模仿妇女行径,并拍下视频嘲讽。
除了新马两地的媒体连日报道之外,这出闹剧还引起外国媒体的关注,闹得沸沸扬扬。
其中,香港英文报《南华早报》于周一下午转载“大妈挡车”的视频,并在官方网站和面子书上报道新闻,贴文也引来大批网民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