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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2幼子施以暴力 男子判监13月一周

33岁被告对儿子和继子拳打脚踢,被控后还不停手,孩童送院时全身伤痕累累。(取自早报网)

声称为了管教孩子情绪过激而动手,男子被控后还不收敛,又再对儿子和继子拳打脚踢。

被打的1岁幼儿和4岁男童,送院时全身伤痕累累。33岁的被告因此被控,昨日承认违反儿童与青少年法令、蓄意伤人及偷窃罪4项控状,被判坐牢13个月及一周。

为了保护孩童,媒体不可报道任何能泄露他们身份的资料,包括被告的名字。

案情显示,2020年5月,被告不满一岁的龙凤胎幼儿在婴儿床上打闹,被告当场被惹怒,掌掴儿子的手脚三四次。

同月,他又对年仅4岁的继子发脾气,掌掴之余,还用藤条鞭打他的手脚和背部,甚至猛推导致他撞上电风扇。

医疗报告显示,一岁幼儿事后脚部皮肤发红,继子则伤痕累累,全身留下的淤青和伤痕多达29处。

被告在行径被揭发后上庭面控,并表示有意认罪,但他却在4天后故态复萌,再度对继子拳打脚踢。

代表律师指被告是为了管教孩子才情绪失控,下了重手,并非无缘无故对孩子施以暴力。

控方则反驳了代表律师的说法,指父母在任何时候都不应该以管教孩子为理由,对孩子使用暴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