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狮城国会通过修正案 加重贩卖濒危物种刑罚

印度星龟(左起)、网纹蟒和硬珊瑚都属于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的受保护物种,非法交易者将面临更高的刑罚。(取自早报网)

新加坡国会昨日三读通过濒危物种(进口与出口)(修正)法案,提高涉及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物种的非法交易刑罚。

《联合早报》报道,根据新法案,个人如果非法交易CITES一级物种,可面对每一个体最高10万元(新币,下同)的罚款、监禁最长6年,或两者兼施。在这之前,最高刑罚为每一物种罚款5万元,或监禁不超过两年,或两者兼施。

国家发展部兼通讯及新闻部政务部长陈杰豪提出二读时说,新加坡透过多方努力来阻遏野生动植物的非法交易,但这一威胁持续存在。这是因为走私野生动物的利润丰厚,走私者不断寻找法律漏洞。

“我们除了加强研究能力、伙伴关系以外,还必须确保我们的条规和执法工具与时俱进和有效。”

陈杰豪说,在新加坡非法交易CITES物种的公众会和国际走私者面对相同的刑罚,以反映新加坡对濒危动植物非法贸易的不容忍态度。

相对于个人,非法交易CITES一级物种的企业将面临更严重的刑罚,可被处以每一个体最高20万元的罚款、监禁不超过8年,或两者兼施。个人和公司所面对的罚款总额也分别提高至不超过50万元和100万元,但如果交易物的市场价值更高,则可以市价为准。

扩大公园局执法权

另外,新加坡公园局今后也有更大的执法权力,可更有效打击濒危物种的非法贸易,以及展开相关调查。例如,公园局人员可没收用来走私或藏匿CITES物种的物品以及车辆。

为鼓励更多人举报走私案,当局也会保护举报人的身份。例如在法庭诉讼和文件中,不得公开举报人的名字、住址或可能导致举报人身份曝光的相关资料。

陈杰豪说,公园局若在社交媒体上发现有人非法养殖野生动物,或收到相关通报,会毫不犹豫地采取严厉的执法行动。

当局也和网购平台紧密合作,以提高利益相关者对野生动物非法交易的认识,以及如何避免平台上出现这类交易。

印度星龟(左起)、网纹蟒和硬珊瑚都属于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的受保护物种,非法交易者将面临更高的刑罚。(取自早报网)

印度星龟(左起)、网纹蟒和硬珊瑚都属于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的受保护物种,非法交易者将面临更高的刑罚。(取自早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