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称楼上邻居太吵 男子往阳台扔石像判监五天

称楼上邻居太吵,男子往楼上阳台丢青蛙石像、水罐等“反击”,星期二(6月28日)被判坐牢5天。

苏明强(47岁,译音)承认两项鲁莽行为危害他人安危的罪行,指他两度从七楼的住家单位,往八楼的单位丢青蛙石像。他还面对一项防止骚扰法令的罪行,交由法官下判时一并考量。

被告居住在武吉知马一带的公寓。调查揭露,2021年9月24日晚上9时30分左右,被告称楼上的邻居很吵,因感到烦躁而开始甩门怒吼。

接着,他走到阳台,拿起一尊青蛙石像,便往楼上单位的阳台丢。当时,楼上邻居一家都在,他们称并没有特别吵,也没有人在阳台。他们发现青蛙石像的碎片时,立刻报警。

时隔一个多月,11月10日凌晨12时30分,邻居再度报警,指又有人往他家阳台丢东西。

案发当天,被告又称楼上邻居一整天都很吵,令他感到无比烦躁,同样一再怒吼,接着又跑到阳台,捡起两尊青蛙石像往楼上单位的阳台扔。

根据控状,被告于2021年12月15日傍晚5时10分第三次往邻居家的阳台丢东西。这次,他丢了一个装了水的塑料罐,还爆粗要对方安静。

主控官:若掉下楼或砸到人

主控官指,若青蛙石像掉下楼,可危害其他居民,被告庭上反驳“不可能掉下楼的”。

被告早前认罪后,法官下令让他接受精神评估,看是否适合接受强制性治疗。

主控官指,报告显示被告不适合接受强制性治疗,并指被告当时丢的青蛙石像若没有落入邻居的阳台,很可能掉下楼砸到其他人。

被告反驳,指自己丢的方向,是不可能掉下楼的。

法官为此向被告解释其中的概率,最终判被告坐牢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