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10月,新加坡动员各方力量,发动了一起轰动全国的搜救行动。此次搜救的对象并非是什么达官贵族、知名人物,而是年仅8岁的中国女童黄娜 失踪21天后,经过警方和各方媒体的努力,黄娜被找到了。只不过此时的她早已没有了呼吸,赤裸地蜷缩在一个黄色水果箱内。尸体经过高温的曝晒已经高度腐烂,散发出阵阵恶臭。
女孩瘦小的身躯,被9层厚的塑料薄膜包裹着,身上有多处擦伤,下体也有撕裂的痕迹,肚子上甚至还有一个成年男性的脚掌印,让人不得不联想到2013年上映的韩国电影《素媛》中被侵害的小女孩。
不同的是,素媛案原型的小女孩保住了性命,黄娜的生命则永远停留在2004年的秋天。凶手是谁?这个案件的结果又是怎样的呢?
黄娜是一个漂亮的福建女孩,在新加坡锦泰小学读书。9月27日,在黄娜生日前一天,母亲黄淑英由于要回福建照顾自己二婚生的小女儿,便将黄娜托付给自己热心肠的舍友李秀琴照看。
10月10日下午1:30左右,黄娜出去给母亲打国际长途电话,2:30却还没有回来,李秀琴便去附近找了一圈,直到晚上十点,仍然不见黄娜身影,李秀琴便报了警。
热心的叔叔
由于丈夫出轨,母亲黄淑英带着黄娜改嫁,和福建商人郑文海重组了家庭。
黄娜是一个活泼惹人爱的小女孩,由于原生家庭的影响,其性格又格外懂事成熟。
2003年5月5日,黄淑英将女儿送到新加坡去上小学。而她自己就在女儿的小学旁的果蔬批发市场内打零工。
黄淑英工作的果蔬商店在批发市场的中心七座,其中一个叫阿豪的工人特别关照黄淑英母女。
乖巧的黄娜深得阿豪喜爱,每次见到阿豪都叔叔、叔叔地叫。阿豪觉得黄娜就像自己的亲生女儿一样,会经常带一些吃的给她。黄淑英在工作中也经常受到阿豪的照顾,对于阿豪就像自己的亲弟弟一样,没有什么戒心。
阿豪的真名叫卓良豪,22岁,马来西亚人,和他的妻子共同抚养一个11个月大的儿子,是蔬果批发市场的包装工人。
2004年10月10日,在和妈妈刚通完电话的黄娜,在回家时经过批发市场遇到了卓良豪。卓良豪热情地招呼黄娜,让黄娜和自己玩捉迷藏。黄娜一看是平时对自己很好的阿豪叔叔想和自己玩,便没有多想,欣然答应了。
那天,批发中心里好几个人都看见了穿着蓝色牛仔外套、百慕大短裤,光着脚丫的黄娜。
距离家里500米不到、批发市场旁咖啡厅的服务员林女士,看见黄娜还疑惑地问她为什么没有穿鞋呢?黄娜古灵精怪的一笑,便一溜烟地跑不见了......
黄娜失踪后,有好几个目击证人反映,曾在批发市场看见卓良豪提着一袋芒果和黄娜走在一起。警方立马对卓良豪进行审问,但暂时排除了他的嫌疑:
一方面是卓良浩坚决表示对黄娜的去向毫不知情;
另一方面是黄淑英认为嫌疑人绝对不可能是阿豪,她相信阿豪的人品。
但事实真是如此吗?在警察上门走访时,卓良豪的第二次口供推翻了第一次口供,他终于改口了:
他说自己曾看见黄娜在批发市场被四五个混混绑走,并且表示会非常积极配合警察寻找绑匪,随叫随到,为破案提供线索与证据。
但没过几天,警察再次让阿豪来警局协助办案时,那个信誓旦旦保证会帮助警察寻找黄娜,看似老实憨厚的阿豪却消失不见了......
披着羊皮的狼
卓良豪消失后,便成为警方的重点关注对象。经过一系列排查,很快警方便锁定卓良豪逃往邻国马来西亚,于是联系了马来西亚警方,准备跨国追捕。就在这时,卓良豪在马来西亚的槟城投案自首了。
据卓良豪交待,确实是自己杀害了黄娜。但是是意外致人死亡,并不是故意杀害。卓良豪称在黄娜死之前,自己和黄娜正在玩特殊版的捉迷藏游戏。
两人在一个黑暗密闭的批发市场仓库里,黄娜扮演着“藏”的角色,而卓良豪扮演着“捉”的角色。藏的人需要把自己的手捆起来,在捉的人倒计时内,解开自己手上的绳子就算赢了。而仓库由于是密闭空间,非常黑暗,黄娜在玩游戏时不小心摔到了头部。
卓良豪称他没第一时间发现黄娜受伤,打开灯后,才看见黄娜已经倒在地上,血流了一地,早已没了呼吸。
卓良豪为了躲避责任,慌乱下便脱光黄娜的衣服,用小指猥亵了黄娜,伪造强奸未遂的场景。并且为了让自己的强奸行为更真实,他还撕烂了黄娜的衣服,对已经没有呼吸的黄娜拳打脚踢。更让人难以接受的是,为了泄愤,卓良豪还在黄娜肚子上重重地踩了一脚。
卓良豪做完一系列他所谓“伪造强奸行为”的操作后,在仓库找到了一个纸箱,将黄娜装到纸箱里。
为了防止尸体的味道太冲被发现,他又谨慎地将黄娜身体用塑料膜包裹了九层,在半夜骑着摩托车,将黄娜的尸体抛弃在了山野中。卓良豪的说辞可谓是漏洞百出,其匪夷所思的作案动机,并没有让警察与民众信服。
事实真的如卓良豪所说,他杀害黄娜只是因为意外之举吗?根据法医鉴定的结果,黄娜的死因是窒息死亡,其嘴巴鼻子与脖子有着很明显被挤压的痕迹,下体也有新的伤口,是被性侵的痕迹。
事实胜于雄辩,根据警方掌握的证据,卓良豪的一系列行为,从作案时间到强奸、杀害、抛尸、逃跑,都是有计划有预谋的,不可能是如阿豪所说的那样,是突发的意外事件。
卓良豪专门挑选了黄淑英不在新加坡的时间段作案。杀害黄娜后,还用事前准备的塑料膜与胶布一层层地包裹黄娜。抛尸的地点,也选择在了没有监控录像的荒郊野外的垃圾桶里.....
2005年8月26日,根据卓良豪作案的恶劣程度,他被判决处绞刑。2006年11月3日,卓良豪经过一次上诉失败后,在新加坡樟宜监狱的绞刑架上结束了年仅24岁的生命。
这个世界上还有许多如卓良豪和“素媛”案中有着特殊恋童僻好、猥亵幼女的人渣。如《房思琪的初恋乐园》中利用职位之便,猥亵多位学生的老师。
为了减少这种类似悲剧的发生,作为父母,应该向自己的孩子传播正确的性知识,让孩子从小就有防备意识,加强对未成年孩子的看护;作为公众,我们更应该坚决举报网上一些涉嫌幼童色情的擦边球行为与信息,对于恋童癖和猥亵行为勇敢说不,为我们祖国的花朵们营造健康的成长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