觉得制造爆炸声有趣,阿叔网上自学制造“火柴炸弹”,岂料掉落到邻居家中爆炸,阿叔前天认罪。
《新明日报》报导,被告王蓝华(54岁,音译)昨天承认一项鲁莽行为危害他人安全罪状,另一项刑事恐吓罪则由法官下判时一并考量。
案情显示,事发在去年8月14日凌晨12时,地点是在盛港安谷连路第306A座组屋。
被告邻居在家中突然听见一声巨响,吓了一跳,事后发现屋内有个青盒子,闻起来有股刺鼻的火药味,还有白烟从窗口飘进房内。他马上到窗口查看,没发现任何异常,最后报警。
火柴炸弹事件发生在盛港安谷连路。(档案照)
警员花了3天调查,最终确认涉案人身份后,于16日将被告逮捕。
主控官说,被告之所以制造炸弹,是因为觉得爆炸声有趣。
被告解释,“炸弹”全是火柴头的盒子,用胶带黏在一起,盒子碰到物件表面时,火柴头就会被点燃爆炸。
被告称,30来岁时就对炸弹和气枪感兴趣,因而从网上视频学习如何制作“火柴炸弹”。事发前,他曾两次在6月和7月制作“炸弹”,但都没听到爆炸声。他说,在晚上干案,是不想有人看见,也不知道“火柴炸弹”最后掉落的位置。
被告王蓝华周三认罪。
事发当天,被告把“火柴炸弹”放在主卧室的窗沿后弹下楼,不料却掉入邻居家中。被告称,他没有考虑到楼下的邻居,以为“炸弹”会落在楼下。
另一控状显示,被告曾在去年5月24日发出恐吓,称会买易爆炸材料制成炸弹,在盛港综合医院引爆。
警方调查“火柴炸弹”案件时,查出被告曾恐吓要炸医院,因此锁定他为嫌犯。经问话后,被告承认罪行。
律师求情时说,被告妻子去年5月6日过世,因不满护士针对死因给出了矛盾的说辞,所以才通过电话告诉医疗社工,自己想炸医院泄愤。律师说,被告并无意伤害任何人,并且只是单一事件,也已经意识到后果。
法官考虑让被告接受社区服务令和日间报到令,要控方提呈报告,案展下个月21日下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