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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定停放处不能停脚车?盛港市镇会释疑:指示移掉废弃脚车 

有盛港居民在组屋底层的停放脚踏车处,发现市镇会张贴通告,称“脚踏车阻碍公共区域,要求移走”,让人百思不得其解,盛港市镇会解释,这是指示居民将废弃脚踏车移走,以免对其他居民构成阻碍。

匿名盛港居民向《8视界新闻网》爆料,发现盛港东大道第121座组屋的停放脚踏车区,贴有市镇会通告,要求移走脚踏车,这让他感到很奇怪,为何停放脚踏车的区域,不允停放脚踏车。

他问道:“因为那些位置本来就是市镇让市民摆放脚车,为什么现在又贴通告请居民搬走脚(踏)车?”

盛港市镇会在回应记者询问时解释说,是要求脚踏车主人将那些废弃的脚踏车移走,以免占用停车位。

“因为这座组屋停车位常见到停著一些废弃脚踏车,市镇会人员于是在那里贴了通告,要求这些脚踏车的主人必须在七天内将废弃脚踏车移走,否则我们将自行将它移走。”

市镇会也进一步说明,所谓废弃脚踏车的定义分别是:

1)脚踏车架75%已经破烂、无用、生锈;

2)除车座和前轮外,其他零件已不见;

3)轮胎漏气或两个车轮都不见;

4)车把、踏板、车前叉、车架或轮框已经损坏或歪曲。

市镇会同时也劝请居民不要随意将废弃脚踏车遗弃在公共地方。此外,市镇会也说,将脚踏车停在组屋外的公共走廊也可能会造成阻碍,在紧急情况发生时影响救援工作。

“我们呼吁民众将脚踏车停放在组屋底层的指定停车位,或在组屋区里可找到的双层脚踏车停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