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妇离婚后平分财产实属常事,但结婚期间收到的礼金又如何处置呢?新加坡上诉庭于2月18日就裁决,该国一对离婚夫妇收到的100万新元(约319万令吉)礼金,将被列为财产之一让两人平分!
时政网站“慈母舰”引述该案件书面判词时指出,事主H先生和W女士在2019年1月28日离婚后,双方针对
礼金和其他财产分配一事在高庭打官司,后来案件被带往上诉庭审理。
报导指出,H先生的父亲在上诉庭供证时,称他在敬茶仪式给儿子的100万新元支票是H先生的礼金,而W女士则获得总额2万新元(约6万3973令吉)的珠宝和一辆宝马轿车作为订婚礼物,后来该支票也是汇入H先生的银行户头。
不过,上诉庭3司认为敬茶仪式是结婚期间当重要的活动,虽然礼金名义上是给H先生,但他是在双方见证下给儿子的,因为需被视为是给新人的礼金。
此外,3司也指出,W女士多次表明礼金并不属于H先生1人而已,两人原定要将礼金汇入他们开的银行户头中,不过H先生没这么做,且H先生也没表明礼金属于他一人而已。
后来,上诉庭在将礼金纳入需平分财产后,总额却从541万6252新元(约1731万令吉)下降至244万3942新元(约781万1099令吉),这是因为该庭没将H先生购买的武吉知马的174万4000新元(约557万令吉)房屋及总额200万新元(639万令吉)的股息纳入其中,而双方必须以66.5 对33.5 的比例平分这些财产。
(图:档案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