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个非政府组织和团体对于新加坡总检察署,要求2名律师缴付2万新元(约6万4000令吉)费用感到震惊,并敦促新加坡政府和司法机构,必须以专业和独立方式行事。
他们认为,律师不应该在审讯期间,受到任何形式的恐吓、阻碍、骚扰或不当的干预。
“法庭的职责是考虑了任何一方的所有证据和陈词后,确保没有出现误判。”
20个非政府组织和团体,是针对早前代表遭处决大马籍毒贩纳加恩德兰的2名新加坡律师,被指提交“不正当申请”拖延纳加恩德兰的死刑,导致新加坡当局蒙受不必要费用,被勒令向新加坡总检察署缴付共2万新元费用一事,发文告这么说。
新加坡上诉庭谕令在上述案件中负责大部分工作的律师拉威,承担75%的费用,而后来接任备案律师的维奥莱特内托则承担剩余25%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