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餐员在人行道违例骑电动脚踏车,结果车身勾到一名老妇的雨伞,导致她跌倒且被拖行,肩膀骨折须动手术。
电动脚踏车骑士达瓦南(33岁)昨天(5月19日)承认两项控状,控方以鲁莽行事导致他人受伤的罪状提控,另一项抵触活跃通勤法令的罪名交由法官下判时纳入考量后,达瓦南被判坐牢四天。
被告案发时是Deliveroo的送餐员。伤者则是当时72岁的一名老妇。
事件发生在2020年3月30日下午1时25分许,地点是大巴窑1巷靠近圣婴女子小学(大巴窑)的人行道。案情显示,人行道当时有多名前来接孩子的家长,但被告不顾别人的安全,违例在人行道骑电动脚踏车。
受害者当时正前往小学接孙女,岂料被告骑车经过她身边时,车身勾到她的雨伞,导致她跌倒落地,甚至被拖行一段距离。
根据医疗报告,老妇的右肩膀骨折且须动手术,共花了1万7200多元的医药费。Deliveroo赔偿其中8000元,被告也偿还她约550元,余额由老妇的保险索赔支付。
代表律师求情时指出,被告当时没有启动电动脚踏车的引擎,只是当成普通脚踏车在骑。但控方反驳,无论引擎是否开着,这毕竟是一辆电动脚踏车,况且涉事的电动脚踏车超过重量限制,促请法官把这一因素考虑在内。
控方表示,事发人行道不仅有多名路人,也竖立数根柱子,使骑电动脚踏车更加危险。被告却不顾这些情况,违反条例在人行道骑行。
况且,被告骑行的速度非常快,导致在发生撞击时,受害者都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完全猝不及防。控方指这些都是加重刑罚的理由,促请法官判被告坐牢最长一周。
法官下判时表示,此案的主要判刑考量是阻遏类似罪行发生。法官同时考虑到被告主动赔偿受害者,事后也尽早认罪,而且是首次触法,因此判他坐牢四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