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竞争与消费者委员会10日有条件批准马来西亚航空公司和新加坡航空公司的商业合作建议。
该委员会发表文告说,经评估后裁定两家航空公司的商业合作并未抵触竞争法,因此在双方确保履行一系列承诺的条件下批准这项合作。
文告称,马航和新航是在2019年10月30日签署合作协议加强长期合作伙伴关系,双方同意在航班时间表、价格、销售、营销、联号服务等多方面合作。协议范围也包括新航的子公司胜安(SilkAir)和酷航(Scoot),以及马航旗下的飞萤航空(Firefly)。胜安航空现已并入新航。
两家航空公司在签署协议同天也向新加坡竞消委提交申请,由新加坡竞消会评估这项合作是否抵触竞争法。
来源:马新传媒 联合早报
编辑:雪玲
整理:海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