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新加坡将调整VEP措施,包括不是居住在新加坡者才可以驾驶外国注册车。(档案照)
新加坡陆路交通管理局昨天宣布,从7月1日起,把外国车辆入境准证(VEP)措施调整到疫情前模式。
《8视界新闻网》整理了驾驶马国注册车辆须注意的事项,其中就包括了非居住在新加坡者,才能够驾驶外国注册车。
(一)谁不能在新加坡拥有或使用外国注册车辆?
新加坡公民
新加坡永久居民
居住在新加坡者
长期探访准证或家属准证持有者
学生准证持有者
培训就业准证或工作假期准证持有者
居住在新加坡的工作证件持有者
(二)谁可以在新加坡拥有或使用外国注册车辆?
陆交局说,那些没有居住在新加坡,但持有人力部发出的证件持有者,若符合以下条件,可以在新加坡驾驶外国车辆。
驾驶者是外国注册车辆的车主
不是居住在新加坡
拥有效的车险(包括第三方保险)和路税
外国注册车辆每天需在境外逗留至少六小时或以上
拥有效的自动通行卡,以在兀兰或大士关卡认证且支付所需的收费
在这同时,陆交局也补充:“那些不在新加坡居住的工作证持有者,则需确保他们的外国注册车辆,每天需在境外逗留至少六小时或以上。”
另外,根据陆路交通管理局的网站,若符合以下要求,民众才能驾马国注册的车辆进出新加坡。
车辆须拥有有效路税、车险(包括第三方保险)、自动通行卡和陆交局审批电邮。
通过陆路关卡出入境新加坡时,需使用自动通行卡记录到访并支付出入境的费用。
车辆须拥有有效的外国车辆入境准证。外国车辆入境准证的有效期为14天,从车辆入境新加坡当天开始计算,之后在外国车辆入境准证更新期间付款。需要更新外国车辆入境准证以延长车辆在新加坡逗留的时间。
若使用须缴付公路电子收费(ERP)的路段,必须缴付该费用。
须缴付车辆所有未缴付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