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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领养孩子遭遇“人生最悲惨经历” 领养者盼新法能弥补不足

针对政府将废除并重新制定《领养儿童法令》,领养者表示欢迎,并希望新法案通过后,能弥补现有法令的不足之处。

社会及家庭发展部长兼卫生部第二部长马善高上个月4日在国会提呈《领养儿童法案》一读。新法案提出多项改变,其中拟议确保领养机构公开收费,提高透明度,并只收取可征收的费用。

接受新传媒英文新闻网CNA访问的一对法国夫妇表示,希望法案一旦通过,目前领养机构“金钱交易”的乱象可以销声匿迹。

这种煎熬连“自己最可怕的敌人”都不应经历

受访的Montane夫妇表示,他们经过数个月的申请以及家庭背景调查,好不容易领养到本地一名孩子,正感到人生“最大的快乐”之时,不料五天后,孩子的亲生母亲却传简讯给他们说,“医院的付费出现了问题”,坚持要把孩子带走。过后,夫妇俩就不断接到这名母亲和领养机构索要更多费用的信息。最终,在这名母亲威胁说会报警之下,这对法国夫妻无奈“归还”了孩子,只做了孩子“十天的父母”。

虽然已顺利领养了另一名孩子,但这个经历对Montane夫妇而言,无疑是“人生最悲惨的经历”,Montane说,这种煎熬是他不希望任何人,甚至“他最可怕的敌人”去经历的。

49岁的Montane认为,孩子是被“卖给”了另一户家庭。他后来报了警,并致函社会及家庭发展部,投诉相关领养机构。在信中,他称和其他有相同经历的家庭取得联系,发现领养机构会在领养家庭中,评断那个为“最佳交易”来进行选择。他希望新法案通过后,这些行为会被制止。

经营领养机构Lotus Adoption的Alice Kaveree也表示,曾经听说把领养儿童交给“最高竞标者”的案例。她希望新法案将赋予当局更多权力,对付从中牟取暴利的领养机构。

违例者将被判监禁和罚款

社会及家庭发展部说,新法案一旦通过,官员有权对法案提出的新罪名进行执法。新法案下的刑事犯罪还包括准许领养者在进行初步评估前与被领养儿童相处或同住、使用欺诈、胁迫、不当影响或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亲生父母同意孩子被领养等。

当局表示,虽然目前没有直接监管商业化的领养机构,但这些机构必须遵守我国的法律。

发言人说,将领养机构的不良行为定为刑事犯罪,是进一步加强和确保这个领域及其行业惯例更完整和具道德操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