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户邻居因噪音闹僵,男子患病期间听闻楼上传来击打声,忍无可忍持铁钳和木棍上门砸门窗,被判监6周。
《新明日报》报导,被告是43岁的罗明德,他前日承认一项恶作剧及一项持有危险武器的控状,指他在去年6月5日晚上11时许,拿着铁钳和木棍砸碎楼上邻居的窗户。
案情显示,居住在盛港河谷弯组屋的邻居夫妇在晚上10时50分时,因听见楼下传来敲打声,还持续一段时间,丈夫于是使用棒球棒击打地板,以确认噪音发出的具体位置,妻子则报警。
被告拿木棍砸窗。(示意图)
隔了近20分钟,夫妇俩突然听见有人砸铁门的声响,随之听到玻璃碎裂,丈夫打开门,看见被告站在外面,当下质问对方上门的用意。
丈夫这时也发现铁门被砸坏,窗户铁框凹陷,其中一扇玻璃窗被砸碎,因此跟被告对质,要求对方赔偿,双方为此发生争执,直到警方到场才将两人劝开。
调查显示,被告一手持约20公分长的铁钳,另一手拿着65公分长、嵌入铁钉的木棍,分别用这两样东西砸向大门及窗户。不过,案情并未披露,事发前的敲打声是否由被告造成。
事后,建屋局花费60元(约180令吉)修理大门及窗户,除了铁钳和木棍,警方也从被告身上搜出一把刀,被告称携带这些物品是为了防身,若和邻居起冲突可以自我保护。
代表律师替被告求情时说,这是一起不幸的案件,源自于两户家庭长久的恩怨,而被告患病,无法站立或躺下过久,令他性情抑郁。
律师也指,病情令他难以得到充足的休息,案发当日听到的击打声则是压倒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律师恳求法官考虑邻居也拿着棒球棒走出家门,对被告构成威胁,希望能轻判。
但楼上邻居坚称一家人没发出噪音,被火爆男闹得“简直像活在地狱”。
《新明日报》记者前天走访事发组屋,被告的邻居安迪(39岁)受访时说,被告已离婚,住在一房一厅的租赁单位,“他是开私召车的,有时因为噪音睡不着觉,干脆就睡车上。”
安迪称,她也常听到楼上传来噪音。不过,楼上的受害人则反驳道,一家人并没发出噪音,可能是别的邻居造成,反指被告的举动让他和家人常常睡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