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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伪造文件助客户获贷款换报酬 银行职员被判监

四名客户协助陌生人申请信用卡或贷款以换取报酬,银行职员收到申请后没有查证就把伪造的文件提交给银行,导致银行批准其中两人的申请,前后发放了3万多元贷款。

被告刘伟崇(译音,26岁)面对四项控状,指他把伪造文件提交给银行。他昨天(4月26日)承认其中三项,另一项交由法官一并考虑后,被判坐牢八个月。

根据案情,被告案发时是华侨银行的职员,负责处理贷款事宜。他的职务主要协助客户填写信用卡或贷款的申请表格,并获得授权登入客户的公积金户头,确认客户的工资单和相关资料。被告必须确保资料无误后,才能将工资单副本连同申请表格提交给银行。

去年2月至4月间,被告负责处理四名客户的相关申请。

被告被指定处理申请

原来,这四人是在网上看到后,答应协助一名陌生人申请信用卡或贷款,借此赚取报酬。这名陌生人还指定四人找被告帮忙申请,四人按指示找上被告,但他们仅提交身份证,并未交出工资单。

警方今天针对这起案件发表文告时说,银行客户必须提交工资单或收入证明相关的文件,才能申请信用卡或贷款。

然而,被告没有向客户索取这些文件,反而从不明人士发出的电邮或WhatsApp取得有关文件,并在未经查证下提交这些文件,还谎报已经核实了文件的真伪,导致银行批准其中两人的申请,造成银行损失3万6446元。

另两人的申请被发现有问题,银行最终拒绝相关的贷款。

庭上没有揭露涉案陌生人是如何联系上被告,以及被告是否从中获得利益。庭上也没揭露上述四名客户是否会被控上法庭。

被告没有代表律师,他求情时表示他有理由怀疑这些文件可能是伪造的,但他却疏于检查,如今懊悔不已,恳请法官轻判。

控方指,被告身为银行职员,有义务核实客户提交的文件,但他却没有这么做,反而导致银行蒙受损失,至今未收到赔偿。

法官下判时同意控方的立场,认为判刑须起到阻吓作用,以示惩戒。

警方在文告中提醒,公众切勿回应有关帮忙申请信用卡或贷款的,警方严正看待涉及使用或协助使用伪造文件申请信用卡或贷款的事件,违法者将面对法律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