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岁男子违法提供短期出租私宅服务,被判罚款56万9000新元(约170万7000令吉),不满判决上诉至高庭也被驳回,这是新加坡至今罚款金额最高的非法短期出租私宅案件。
犯案男子阿南面对抵触规划法令控状,早前在新加坡国家法院被治罪后不服所判,前日向高庭提出上诉。
根据新加坡市区重建局所发出的文告,在新加坡因非法短期出租私宅而被治罪的违例者中,阿南是至今罚款金额最高的被告。法院是以高庭于2020年10月所发表的判刑框架为依据,来决定阿南应面对的刑罚。
根据大法官梅达顺当时所定下的判刑原则,这类案件的罚款必须包含两个成分,一笔金额是让被告“吐出”犯罪所得,另一笔则必须对被告起惩治作用。在计算被告赚取了多少犯罪盈利时,法庭可以扣除被告所花费的必要开销,剩余款项才是被告应交出的犯罪所得。
文告指出,根据新加坡市建局条例,新加坡私宅的出租期不得少于3个月。
当局劝请屋主在出租私宅时,确保租户没有进行非法短期出租;这类违法活动除了会影响私宅环境,也对其他住户造成干扰。
当局将继续对违例者,包括屋主、租户、房地产经纪或任何有份协助违例出租的人,采取执法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