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名准律师原定本月份到法院宣誓成为律师,但遭总检察署投诉他们参加专业考试时作弊,有失律师专业应有的诚信,为此要求暂不批准他们取得律师资格,这项申请获得高庭批准。
《联合早报》报导,高庭法官朱汉德周一(4月18日)发表裁决时指出,当一个人选择在考试时作弊,除了是缺乏诚信的表现,同时也反映他不愿付出努力和倾向于走捷径的个性,这非专业律师应有的行为。
不过,法官认为,应给这6名已重新参加考试的准律师一个机会,而非完全断绝他们当律师的后路。因此,他接受总检察署的建议,让其中5人延迟半年再申请当律师,第六人则延迟一年,目的是希望他们能在这期间反省自己的过错。
为了不让他们日后受到歧视,法官也决定不在书面判词揭露6人的名字,并表示希望这6人能好好珍惜这次的机会。
根据判词,在这6名准律师当中,大多之前是在知名的大型律师楼当实习律师,其中5人目前在从事法务行政的工作。他们都是在2020年参加新加坡专业律师考试,其中5人在参加6份试卷的考试时,相互通过手机短讯分享答案,第六人则与另外一人串通,在3份试卷的考试中作弊。
他们原定在本月13日与另外20人在高庭宣誓成为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