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

新加坡的反腐有多硬?李光耀:私收一块钱判刑五年

李光耀

这腐败啊,就是癌细胞似的,一点一点地侵蚀社会的机体,让私欲膨胀,理想缺失,正义缺位。 ——《人民的名义》

2017年国内一档以反腐为题材的电视剧《人民的名义》热播!此剧一出立刻引起了广大网友的关注和热议,因为这部剧是根据现实而改编,所以网友们感慨“原来在我们看不见的地方竟有这么一群人面兽心的人在榨取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人民的名义》剧照

值得欣慰的是我国近年来在反腐上也是大有成就!但今天我们就来盘点一下我们的邻国——新加坡是如何进行铁腕治理的,毕竟新加坡是唯一一个廉洁度进入世界前十的亚洲国家,或许它的某些经验值得我们借鉴!

新加坡在17世纪末到18世纪中期都是在英国的殖民统治中所生活,因此在那段时期新加坡的腐败现象无所不及,上到国级下到村级干部人人皆以贪污腐化为荣,所以说那个时候的人们把贪污融到了骨子里,但是自1959年华人李光耀出任新加坡元首以来,新加坡从一个贪腐成性的国家变成了一个贪污者的地狱,甚至可以说是李光耀把新加坡从地狱拉到了天堂!

卸职后的李光耀在新加坡仍有很高的人气

贪污无大小一元钱可判五年

其实早在1952年新加坡就成立了贪污调查局(类似于我们中国的纪检委和香港的LCAC廉政公署),但是由于最初他们的法律体系不健全所以这个调查局也没有太大的动静和作为,直到1959李光耀上任以来开始严抓贪腐,因此这个调查局也迎来新的转机。在新加坡贪腐罪没有金额规定,哪怕你只得到了不该属于你的一新币(一块钱)你也会被判刑或罚款,我给大家举个例子:一位在新加坡工作了几十年的律师曾讲了这样一个案例,一位新加坡公务员因为受贿一块钱(至于是怎么发现的小编也表示很纳闷)最终被监禁八个月,还有一个更为极端的案列说的是一个停车场的收费员因为私自接受某司机500新币,最终被人举报到法院,当事人表示不服随后又申诉到最高法院,最终的审判结果是法院查到这个人有犯罪前科于是就新帐旧账一起算判了他20年,至今仍在服刑(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自投罗网吗?)。

年轻时期的李光耀

反腐深层次从上到下一体化

要说哪个国家的法治最深入人心,那么新加坡一定上榜,自1960年新加坡《贪污法》的出台也导致贪污调查局直接崛起,从此之后调查局依法办案上到国家元首下到平民百姓一视同仁,给大家举个真实案列:一位即将退休的博物馆馆长因为受贿而入狱,最终他的妻子以及他的家人全部自杀,原因是新加坡全体社会成员对腐败极为敏感,因此腐败人员也就成了过街老鼠人人喊打,最终迫于舆论的压力他们最终都以自杀的方式来表达对新加坡法律的尊重!(不得不说这种深入人心的法治观念的确令人敬佩,但是它产生的后果是否有点过于激烈?)

行贿受贿零容忍一并严惩

中国也是一个法治健全的国家,对于那些无论是行贿还是受贿的人都坚决绳之以法,同样新加坡对这类状况也是极为重视因为他们认为“在某种意义上行贿者比受贿者更可恶”,因此他们法律中明文规定“一旦你入狱,那么你的工作还是社会基金再或是养老金都将化为乌有”,2009年一名违规驾驶的司机为了逃避罚单便私自塞给警察20元新币,最终事情被举报警察被判刑三个星期(小编估计这个警察因为这20新币工作也丢了……),新加坡在反贪治理上流传着这样一句话“小贪即惩,以绝后患”!不得不说这种治理方式真的是铁腕啊!

李光耀的铁腕反贪深得民心

身处于社会的顶端,应当在其位谋其政,而不是以权谋私谋利,否则必将被社会和人民所唾骂,最后我用《人民的名义》里的一句话结束我这篇文章——不管查到什么人,不管是什么级别的干部,一查到底,绝不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