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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会】政府探讨性侵者完成刑期不自动获释

政府正在探讨让犯下极其严重性罪案的初犯和惯犯,判入狱最少五至20年。性罪犯完成刑期后,也不能自动获释,必须接受评估,确定不再对公众构成威胁才能获释,否则必须继续拘留。

内政部长兼律政部长尚穆根昨早(4月5日)在国会答复丹戎巴葛集选区议员祖安清心的口头询问时,宣布内政部和律政部正探讨推行新的判刑选项,以加强公众的保护。

祖安清心想知道当局如何保护公众,尤其是儿童和妇女免受性惯犯的侵犯,以及是否考虑给予这类罪犯终身辅导和监视。

尚穆根说,当局去年7月向公众展开调查,正在探讨收集到的反馈。他将把祖安清心有关终身辅导和监视性惯犯的建议,提交相关部门考虑。

祖安清心也提问当局是否有措施,确保恋童癖惯犯不会从事儿童有关的工作。

尚穆根说,教育部和社会及家庭发展部与警方都密切合作,为申请到学校或学前中心工作的员工进行审核,但提供补习课程的私人企业或补习中心的员工目前不必被审核,“教育部甚至审核清洁员工,但其他(业主)可能不这么做。”

尚穆根已指示内政部探讨加强审核工作,但也提醒必须在确保释囚有第二个机会和保护弱势者之间取得平衡。这是不容易解决的课题,因为还得考虑到提供游泳和钢琴课程等的自由业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