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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马司机酒驾冲走道撞2人 监三周吊牌四年

酒后开宝马失控冲上行人道撞两路人,一人被撞入店屋,另一人被撞飞摔落地送院,司机昨早(3月31日)被判坐牢三周以及吊销各级驾照四年。

王振强(译音,35岁)共面对三项控状,包括酒驾以及疏忽驾驶导致他人受伤的罪名。他今早承认其中两项,另一项罪名交由法官下判时一并考虑。

《新明日报》日前报道,这起意外发生于2020年12月29日下午5时07分左右,地点是实龙岗路第214号店屋前。根据案情,被告当时酒后开着宝马轿车,行经案发地点时,车子不知何故失控,从右边第二车道偏移,往右边店屋的方向拐,冲上了行人道,最后撞上了灯柱后停下。

庭上播放店家闭路电视画面,只见当时人来人往,宝马冲上行人道后正面撞飞了41岁的男子,过程中擦撞另一名48岁男子,导致他扑倒在地。

遭撞飞的男子被送往医院救治,虽然伤势都在头部,所幸只是擦伤及淤伤,留院观察六天后,获得41天病假。

第二名伤者自行求医,上半身多处擦伤,医生给他七天病假。

警员到达现场后发现被告浑身酒气,因此将他逮捕带回警局。经过验血检测,警方确认被告的血液酒精含量超标,每100毫升血液含有89毫克的酒精含量,超过法定80毫克的上限。

控方:灯柱“救”其他公众

控方指路灯“救”了其他公众,否则后果更严重。

控方认为,被告虽然酒测并未超标太多,但是罪行依然不轻,酒后开车原本就是严重的罪行,还因此酿车祸。

控方指出,案发时间及地点有很多行人路过,若不是车子刚好撞上了灯柱而停下,后果将不堪设想。

实际上,当时其实有第三名受害者被抛飞的碎石砸中,但最后选择不就医。

代表律师求情时说,被告已经真心悔过,事后也赔偿了受害者,并且有意赔偿陆交局修复灯柱的费用。

法官判刑后,下令被告赔偿陆交局348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