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

患偷窥症新大生19次偷拍裙底视频 法官:评估后才能下判

被告田家聪承认侮辱女性尊严和拥有猥亵内容的罪名,法官谕令进行评估,看是否合适接受强制性治疗或缓刑监视。(档案照)

新大学生19次拍女子裙底,在地铁站电动扶梯上干案时被公众逮个正著。由于被告患有偷窥症,法官谕令先进行评估,看他是否适合接受缓刑监视,或强制性治疗。

《联合早报》报道,被告田家聪(25岁)昨天承认侮辱女性尊严罪名,另一项拥有猥亵内容的罪状交由法官下判时一并处理。

案情显示,被告2019年5月至9月期间19次偷拍,其中17次在公共场所的电动扶梯上、另两次分别在地铁车厢和商店内。

调查显示,被告每次看到穿裙子的女生,就会“激起”拍裙底照的欲望。每次拍下视频就会在家或单独一人的时候观看。

2019年9月4日傍晚,被告在盛港地铁站看到一名穿着短裙的女子乘搭电动扶梯。他站在女子后方,用手机偷拍对方裙底,有公众发现他的行径,马上知会地铁站人员。

被告原本否认偷拍裙底,但地铁站人员查看他的手机时却发现裙底视频,于把将他交由警方处理。被告录口供时再度否认罪行,并称他只想拍女子的脸,结果拍到她的背影。

警方事后从被告手机搜出19段裙底视频和37段猥亵视频。在证据确凿的情况下,被告再也无从抵赖,隔年6月录第二次口供时坦承罪行。

控方表示,偷窥是常见罪案,被告在公共场所犯案,让公众感到不安,因此必须严惩以起阻遏作用。

控方认为,患病并不表示他无法控制自己的行为,但被告却选择干案来满足欲望,控方因此促法官判他监禁。

被告的代表律师则说,被告被捕至今的两年半内没有重犯,目前定期接受心理治疗,偷窥症也受到控制,恳请法官给被告改过的机会。

法官认为,现阶段还无法做出最终判刑,被告落网后看似已经改过自新,但或许得接受缓刑监视。法官将在评估报告出炉后才做决定,案展6月下判。(人名译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