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电视艺人黄奕良因持危险武器打伤职员而被判入狱10个月,他早前还面对一项暂时搁置的滋事打架控状,案件在上周五(3月25日)进行审前会议时,法官对黄奕良发出有条件警告,并判他这项控状无事省释。
无事省释不等于无罪,控方以后一旦掌握足够证据,或找到相关证人,抑或是被告触犯有条件警告,仍可以将他提控上庭。
黄奕良(60岁)在2019年11月被控一项持危险武器蓄意伤人和一项滋事打架的控状。他不认罪,控方后来针对持危险武器蓄意伤人的控状展开审讯,另一项则暂时搁置。
庭上揭露,他于2018年12月11日下午约4时20分,在新加坡回教综合大厦的食堂里,手持一把长柄铁刮刀敲打孟加拉籍客工贾西度(35岁)的头部一次,还打了他的腹部两次。受害者是他属下清洁与建筑承包公司的员工。
黄奕良在国家法院受审后被判罪成,去年2月被判坐牢10个月和赔偿员工3300元。他针对罪成与刑罚提出上诉,但今年2月被高庭驳回,在大年初四(2月4日)开始入狱服刑,暂时搁置的滋事打架控状则在审前会议阶段。
根据控状,他他被指于2018年6月9日晚上7时15分,在巴弗罗路第662座组屋的电梯内,用手机打另一男子的后脑勺。
案件上周五(3月25日)进行审前会议时,法官批准控方申请,对黄奕良发出有条件警告,并判他这项滋事打架的控状无事省释。
目前正在服刑的黄奕良当天也被传召出庭,但代表律师向《联合早报》透露,黄奕良并未针对无事省释的判决作出表态。
这并非黄奕良第一次被控上法庭,他曾在2011年5月20日,因一名狗主没有捡起狗粪而与对方发生肢体冲突,他之后被罚款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