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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组织支持尊重与平衡观点 继续推进围绕第377A条文对话

针对政府正斟酌刑事法典第377A节条文的最佳前进方向,各宗教组织强调尊重与平衡不同观点的重要性,同时表明会继续配合推进建设性对话。

内政部长兼律政部长尚穆根前天在国会谈及第377A节条文时说,我国社会对同性恋的态度已逐渐转变,相关政策须跟得上观念的改变。他指出,政府还在斟酌最佳前进方向,即使未来决定进行任何调整,仍旧会平衡不同观点,避免破坏社会规范的稳定。

新加坡回教理事会昨天(3月4日)受询时说,要在一个不断演变,从而衍生出不同看法与行为的社会中维持凝聚力与和谐,是重要且具挑战的。

在打造包容社会之际,回理会认同相互尊重和容忍最为重要,而我国法治和法律条文也是如此,包括为所有群体提供平等保护的维持宗教和谐法令。

回理会说,回教徒在性别、婚姻和家庭构成等课题上受到回教教义和道德观的指引。“我们欢迎政府对维护新加坡家庭规范与价值观的承诺,因为它们依然稳固,并且会继续维持下去。同时,我们须继续对每个人抱以尊重和同情。”

“我们支持政府推动持续讨论的做法,并会继续依照我们的规范和价值观,向政府提供反馈。我们也会继续与伙伴们合作,加强我们的家庭制度。”

新加坡基督教全国教会理事会说,政府和总检察署保留第377A节条文但不主动执行的做法,在各个群体不同乃至对立的利益之间取得微妙平衡。这个独特的折中做法至今得以阻止社会出现更深层分裂,让新加坡成为包容的社会。

新加坡基督教全国教会理事会也关注政府认可异性恋稳定家庭依然是社会规范,而且现有法律立场反映了我国社会规范、价值观与态度。理事会将继续与政府紧密合作。

新加坡天主教总教区也认同政府在这个多元宗教和种族社会中,把稳定与和谐摆在任何宗派(sectarian)利益之上的做法。

发言人说,教会不容许将那些不认同天主教价值观,包括同性恋、双性恋与跨性别者等(LGBTQ+)边缘化的行为。“同样地,我们希望其他不认同我们价值观的人,也尊重我们不惧不偏地行使宗教信仰的权利。”

锡克教咨询理事会主席莫敏吉星(Malminderjit Singh)则强调,理事会同意上诉庭对第377A节条文采取的平衡做法。“我们鼓励所有相关方继续对此在社会进行建设性对话。”

根据第377A节条文,无论是在公共或私人场合,男性与同性进行严重猥亵行为皆属违法,可被判监禁最长两年。

最高法院上诉庭星期一发表裁决,驳回三名男子对第377A节条文违宪的司法挑战,并阐明该法无法在我国执行,除非总检察长事先清楚表明打算这么做。

声援同性恋、双性恋与跨性别者权益的“粉红点”(Pink Dot SG)同日在网站发表声明,对上诉庭的裁决表示极度失望。声明提及,第377A节条文延续了存在于家中、学校和办公场所等各方面的歧视,发言人促请政府尽速和果断地废除这项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