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泼脏水和打篮球骚扰邻居被罚款的妇女昨早上诉,她自称是“校长”,好心帮邻居洗屋檐,昨早还拿肮脏的湿纸巾到高庭给法官看,结果上诉还是被法官驳回。
《新明日报》报道,起诉人林海芬(46岁,执行会计)与答辩人李舒玉(50岁)住在淡滨尼City life公寓的一楼与二楼单位,林海芬指对方在2019年1月至隔年5月期间,多次往楼下屋檐泼污水,还在楼上阳台拍球,发出噪音。
林海芬以3项骚扰罪名向对方提出推事投诉,李舒玉虽不否认上述事件出自她手,但她自认有理,案件经审讯后,法官最终判李舒玉罪名成立,罚款1万500元(约3万1500令吉)。
李舒玉往屋檐泼水。(档案照)
李舒玉对判决不满,昨早到高庭上诉。
她没有聘请律师,在陈词时称林海芬家的屋檐有半年没洗,加上楼上单位扔垃圾下楼,自己家变成垃圾收集处,得在肮脏的情况下过农历新年。
李舒玉也说,她选择在半夜时分洗,是因为水不会滴到邻居,而下午太阳太晒,不适合进行清洗。
她自称是名“校长”,会好好执行清洗工作,确保污水不会滴入邻居家,而是落在楼下的草地。
李舒玉在阳台拍打篮球制造噪音。(档案照)
“屋檐脏了就必须清洗,不懂为何是一种罪过。我为什么要活在肮脏的环境里,好像被埋在泥土里似的?”
为了证明屋檐有多脏,李舒玉在出庭前,用湿纸巾抹了屋檐一边,并当庭出示这条沾有灰尘的湿纸巾。
法官说,李舒玉没有合理理由解释为何一定要在半夜洗屋檐,或为何一定要用篮球运动,最后驳回了上诉。
自2019年1月29日至前年5月21日,李舒玉共泼水123次,并拍球39次,这些举动在阻断措施期间变本加厉。
法官说,这不是单一事件,已构成骚扰行为。法官也认为李舒玉的刑罚不会过重,最后驳回上诉。
法官宣判后提到,希望邻居之间若有什么纠纷,因直接沟通或通过调解来解决,法律起诉应是最后途径。
另外,李舒玉说,她膝盖有问题,因此只能做上半身运动,而且每次拍篮球只花三到四首歌的时间。
她称,游泳池和健身房在阻断措施期间关闭,因此只能在家里运动。她因膝盖有问题,只能在家里阳台打篮球运动上半身,增加心跳率。
她也称,在下午茶或放学时段运动,而且时间不长,只花三到四首歌的时间而已。
“如果我在外头运动,结果染上冠病,谁来照顾我的母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