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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会】黄循财:中低收入家庭的消费税实际税率低于7%

我国消费税制度是公平和累进的,不会伤害社会最底层者。政府通过消费税补助券计划,和为获公共津贴的医疗和教育服务承担消费税,让最底层10%的家庭实际上无需支付任何消费税。

若以整个税务制度来看,最底层20%的家庭每缴一元税,可获约四元福利。中等收入家庭(介于41至60百分位)每缴一元税,可获约两元福利。至于最顶层20%的家庭,他们每缴一元税,只能获三角钱的福利。

财政部长黄循财昨天(3月2日)总结新财年政府财政政策辩论时重申这些数据。他说:“工人党和新加坡前进党都反对上调消费税,称抵消消费税冲击的措施是暂时的,而消费税是累退税,会对穷人造成不成正比的影响。但是,这种误导性的说法再次忽略了我们在新加坡实施消费税的方式。”

黄循财强调,政府通过消费税补助券计划,以及不对医疗与教育服务征收消费税,确保消费税对不同阶层的影响不同,即有财力者须付更多消费税,低收入者受影响则最小。

目前,我国最底层10%的家庭实际上不付任何消费税,中等收入家庭的消费税实际税率也远低于7%。

即使消费税之后上调到9%,由于有加强版消费税补助券的帮助,低收入家庭的消费税实际税率也不会有变化。

工人党盛港集选区议员何廷儒星期一(2月28日)参与辩论时也建议,免征一些必需品的消费税,如食品和托儿服务等,来进一步减轻低收入群体的负担。

对此,黄循财说,这个做法除了行政成本高、执行起来麻烦,更重要的是,政府探讨后发现,免征必需品消费税更有利于较富裕者,因为他们消费得较多,不仅是在奢侈品上,也包括基本必需品。

例如,如果政府在生食、熟食、电信服务和水电这四个项目免征消费税,预计将损失约12亿元税收,但只有其中1亿5000万元或15%将惠及底层20%的居民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