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今年略微调高非有地住宅用地的发展费,从3月1日起平均上调0.3%,上调幅度显著低于去年9月的10.9%。
根据国家发展部周一(2月28日)发布的文告,在118个区当中,只有六个区的发展费有所调高,上涨3%至15%,其余116个区维持不变。涨幅最大的为基里玛路(Guillemard Road)、蒙巴登路(Mountbatten Road)和旧机场路(Old Airport Road)一带。
有地住宅用地的发展费涨幅较大,平均调高4.8%。所有区的发展费都调高,上调幅度介于1%至10%。
这一轮的发展费调整,商业用地两年来首次上调,平均上调0.7%。118个区当中,有29个区的发展费上调3%,其他79个区的发展费与上轮相同。
发展费是由发展商支付给政府,用来填补土地使用密度和价值提高后的价差。它也反映了发展商的土地需求。
国家发展部每年调整发展费两次,一次在3月1日,一次在9月1日。当局是在征询首席估价师的意见以及参考市场现状后,制定最新的发展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