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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经半年,新加坡议员撒谎案再起争议!李总理发声这么说

新加坡女议员、工人党辣玉沙三次撒谎事件再次掀起大浪!

一方振振有词,一方死不认账,国会上暗流涌动,言辞间针锋相对。

这次,李显龙总理也亲自出面!

咱们来回顾下新加坡国会现场。

案情回顾辣玉沙事件及判决

工人党领袖“不认账”

咱们先来简要回顾一下引爆争论的事件原因。

曾作为前国会议员、工人党成员、盛港选区议员辣玉沙,三次编造谎言诋毁新加坡警察部门。

2021年8月3日至10月4日,辣玉沙前后3次在国会表示:自己曾经陪同一个受性侵的女性到警局报案,受到了不公待遇。

辣玉沙 三次说辞如下:

第一次,8月首次谈到性侵女性报警受到不公待遇。

第二次,辣玉沙对这个事情进行“澄清”。

第三次,内政部长兼律政部长尚穆根对她询问,仍在撒谎。

最后11月1日,辣玉沙又亲口承认这个事情是假的,同时她也表示该女性受性侵的事,她也只是听别人所说的。

但这并不是全部事实。

辣玉沙在交代自己撒谎过程中,抖出了“帮凶”。

她说工人党领袖毕丹星,对她的撒谎全程都知情,不仅如此,他叫她继续......

继续什么?继续圆谎给新加坡警察部门泼脏水!

这个事件从2021年8月一直到现在,历时近半年都没有完全收场,看形势暂时还没办法大结局。

事情已然到了这个局面:

1)核心当事人辣玉沙,议员撒谎事件女主面临最终判决。

新加坡国会通过议员表决,判处辣玉沙缴纳总共3万5000元罚款, 3万多罚款主要针对两次谎言: 首次撒谎,罚2万5000新; 再度撒谎,罚1万新。

2)被辣玉沙指认,有做伪证嫌疑的工人党领袖毕丹星,面临总检察署调查。

毕丹星也算是个“风云人物”。他是新加坡工人党的新一代领军人物,也是首个被称为“反对党领袖”的人。

头顶诸多光环,现在却从这件事情抽身不开。

从辣玉沙的指认,毕丹星有做伪证嫌疑。

但毕丹星不认账,不承认辣玉沙所说的话。

一方指认,一方不认,那能怎么办?

于是国会领袖英兰妮建议:将毕丹星跟另一知情人费沙一起交给总检察署调查。

在调查以及针对毕丹星的刑事诉讼程序结束后,再对毕丹星、费沙以及工人党主席林瑞莲采取制裁。

*如果事实是毕丹星隐瞒不报作伪证,那么毕丹星的行为比辣玉沙还要严重。

这个建议看起来没毛病。 全场国会议员中除了工人党议员,大家都支持。

毕丹星怎么说呢?

他其实不太想接受总检察署调查,他也提出自己的2点质疑。

1)不接受国会特权委员会的最终报告结果。坚决表态自己从未做伪证,也没有指示辣玉沙在国会上继续撒谎。

国会特权委员会的调查结果是这样的:

毕丹星没有明确指示辣玉沙说出真相;

在辣玉沙对他说出实情后, 毕丹星说“我不会对你进行评判”,意在误导辣玉沙继续说谎; 辣玉沙曾在第三次撒谎后的第三天,发邮件给工人党毕丹星、费沙、林瑞莲说: “……感谢你们在不加以评判的情况下,聆听我、关怀我,并且指导我渡过这一切。”

辣玉沙发简讯向毕丹星求助,发生在内政部长尚穆根要求辣玉沙透露报案细节。

毕丹星认为这个调查结果存在错漏,对他提交的一些证据“只字不提”。 但到底是哪些证据,也没有太详细讲。

2)毕丹星要求给辣玉沙做精神评估,认为她精神失常。

毕丹星始终坚持辣玉沙精神是出问题了。

他认为辣玉沙会做这种指认,是因为退党以后精神出现问题。

但问题在于,精神医生已经对辣玉沙做过精神评估,结论是健康,没有严重心理障碍。

而辣玉沙本人也反呛,毕丹星这是要抹黑她。

所以一个指认,一个不承认,反推说对方精神有问题。

事情就越来越打结了,精神问题可就玄乎了。

李显龙总理发话:

别博取同情,这样做自证清白

李显龙总理首次对这件事情进行公开表态。

他是这么说的:

此外,将案件交给总检察署调查,也是重新考虑相关证据。

如果毕丹星跟费沙最后被提控,也可以在法庭之上自我辩驳。倘若无罪,就无需害怕。

总理还换位思考了一下。

如果自己身处毕丹星的位置。

如果毕丹星跟其他工人党领导真的是无辜的,那么如果是李总理,他会选择支持这起案件交由总检察署处理。

不仅如此,还会要求法院开审以自证清白。

总理的意思就是,身正不怕影子斜。

事实上,李显龙总理之前也碰到过诽谤,他的做法就是直接交由法院处理,果断干脆没有迟疑。

这种做法简单粗暴但很有效。

然而,工人党在事件发生后貌似都在打感情牌?

比如,辣玉沙在最初承认自己撒谎的时候,动机是说自己曾在海外被性侵。

之后,辣玉沙指认工人党领袖们,他们左右而言他。

李显龙总理特别指出这一点:

“很遗憾的,工人党选择在出庭之前,就在社交媒体上竭尽所能混淆视听,博取同情,要求公众为他们证清白,并指建议将他们的案件交由总检察署是迫害。”

“他们真正要说的是,别太仔细审视毕丹星的行为。只要记得他是谁,他是你票选出的反对党,他是反对党领袖。

正因他的身份,他不应该被交给总检察署,针对他的任何行动都是有政治目的的。

他的身份比他的行为更重要,即使他犯了罪。”

这就是让人别去追究。

皇子犯法,跟庶民不同罪?

讲真,要是毕丹星真的有错,那估计是被宠出来的,因为有很多人给了他任性的权利。

不过,关于毕丹星是否做伪证,是否知情不报,这个案件本身还没定调。

最终,毕丹星还是松口说配合总检察署调查,同时强调他这是为了自证清白。

这一句算是给昨天的争议来一个短暂收场。

图源:mothership

椰友们,你们是怎么看待这个事的呢?

要是发生在日常,一人撒谎后举报同伙,但同伙不认,这种情况下怎么处理最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