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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洁嫂离婚争房诬赖夫烂赌 儿女“翻案”证父清白

结婚38年的夫妻离婚,争夺婚房。(示意图)

妻子下堂求去,想结束38年婚姻,为与卖菜夫争夺婚房,称对方赌博不顾家,但儿女为父亲“翻案”,反指母亲出入监狱,常不见踪影,父亲身兼母职,独自将孩子拉扯大。

《新明日报》报导,女方是名60岁清洁工,66岁的男方以前曾担任传单分派员及蔬菜摊贩,两人结婚38年,但在2020年开始分居,女方在同年6月提出离婚。

两人主要争夺婚房,当年他们共同支付约9万3567新元购买房产,双方各有贡献,只是当中的一笔4万5530元由谁支付存有争议,法官指双方说辞都有漏洞和不一致,但基于这是近30年以前的事,最终裁定两人平均支付一半。

女方指,家庭开销由她承担,男方有工作却没提供生活费,男方驳斥,指他独自扛下家庭生活费以及家具等费用,女方一分钱都没有出。

据37岁女儿和35岁儿子的说辞,无论是学费或零用钱都是父亲所给,水电费等信件都是父亲接收和支付。

女儿也表示,从未见父亲向母亲讨钱,反而是母亲伸手要钱,虽然父亲有时会赌博,但并非如母亲所形容那般。

另外,女儿力证父亲没有在外闲晃,下班后就回家照顾她们姐弟俩,反观母亲不是坐牢就是在娘家,有时消失的时间长达几年。女儿说,母亲不止一次入狱,有一次因偷窃被捕,自己还和对方一起坐警车去警局。

儿子补充,他亲眼见过父亲支付水电费以及杂费,家庭一切开销都由父亲独自承担,母亲几乎没经济贡献。他指父亲努力养家糊口,也购买家具和电器。

法官认为孩子虽看似偏袒男方,但他们无利可图,而儿子也表明不想选边站,只是觉得有必要澄清不实之事。

夫愿给七成妻拒绝 官判她只获35%

卖菜叔提出和解愿意让出卖房的七成收益,妻子拒绝,结果法官判她仅得35%。

双方在商讨和解事宜时,男方曾透过律师发书信提议在售卖婚房后,把其中七成收益给女方,若女方接受,他们可在下次和解中记录详情。

女方没回复,而双方在去年4月28日和解失败,女方申请多些时间提交第三份宣誓书。

怎料时隔一个月多,女方联系男方,称想要接受早前的提议,但对方指和解已失败,这项提议不复在。

女方指对方没有撤销这份提议,应该被纳入分配婚房的考虑内,但法官认为这份提议不具约束力,况且和解失败,男方无需撤销这项提议。

综合双方提供的资料,男方银行账目确实有付费的证据,女方也有照片显示参与孩子的生活,法官最终判女方获得35%的婚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