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职务之便,三年里从办公室偷走1万5550元现金,公寓建筑主管昨天(1月13日)被判坐牢7个月。
现年37岁的林光伟(人名译音)面对六项监守自盗的控状,控方以其中三项提控,余项交由法官下判时一并考虑。
根据案情和控状,被告在案发时是宏茂桥2道的公寓优景园(The Panorama)的建筑主管。由于当时公寓住户预付使用公寓设施的现金收入全部都收在没有上锁的抽屉或钱箱内,因此,只要能进出办公室的公寓职员(包括被告在内),都可以轻易拿走抽屉或钱箱里的钱。
被告从2018年开始顺手牵羊,但他行事谨慎,为了掩人耳目,会每隔两三天才干案,每次只偷50元至100元。调查显示,被告在2018年10月至12月之间至少16次干案共偷走800元,2019年全年下手82次偷得4100元,以及在2020年的首八个月下手53次,窃走2650元。
被告的伎俩最终被雇主识破,后者在2020年10月7日报警。
控方表示,被告长时间干案,偷走相当高数目的一笔钱,但他却未做出任何赔偿,促请法官严惩。
被告向法官求情时说,对自己犯下的错误感到非常后悔,希望法官允许他在农历新年之后才开始服刑。
法官批准被告的申请,被告将在下月9日入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