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涉嫌砍儿至少六刀,昨早(1月10日)在使用危险武器重伤他人的罪名下被控。
被告杨志驰(62岁,译音)目前还押兀兰警署,昨早通过视讯面控。
《新明日报》前天(9日)报道,事故发生在实龙岗北3道第546座组屋9楼单位。据了解,受害者是被告的25岁儿子。
根据控状,被告周六(8日)下午1时30分左右,拿着一把刀身19公分长的菜刀,砍伤儿子的左臂、右臂、右拳、左大腿、右大腿,以及胸口。
警方证实案件,表示除了25岁受害者以外,也有一名61岁女子受伤,两人送院时意识清醒。
据悉,女伤者是被告的妻子。
案展两周后审
控方昨早表示,警方在等待伤者的医疗报告出炉,请求法官件案件展期两周,并同意让被告保释。法官批准申请,案展至两周后的1月24日,将保释金额设为1万5000元,并问被告有没有人能够帮他保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