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上现在最流行说“中国人不骗中国人”。
但是在新加坡好像有时候不是那么回事,最近一个本地企业家宋某(现为新加坡籍),涉嫌为三名中国商人非法代购公寓而认罪。
(图源:CNA)
事情是怎么被揭发的,还要从这三名商人最早控告宋某欺诈开始。
三名富商把她告上法庭 非法代购洋房已认罪
本地某幼儿园集团创办人的宋某(49岁)在新加坡生意做得风生水起, 曾经一年多内开办12间幼儿园,在新中两地都有业务。
(图源:知新)
她还帮人做移民投资的生意,但是2017年她就被告了。
三名商人在2017年3月告宋某误导和欺诈,他们几个一共支付了350万新元的移民手续费和投资款项, 最后却无法获得新加坡永久居民或公民权……
告她的人分别是来自中国河北省石家庄的富商王某、刘某,以及陈某。
他们起诉中说宋某号称认识成功人士,能帮人申请到永久居民和公民权。
反正三人就相信宋某神通广大,与她签订合约,共付350多万新币取得移民。
但最终几个人却没得到“创业移民”准证或居民及公民权。
除了为移民所花费的350多万新元,三位富商还另付了约555万新币买三栋半独立式洋房。
没有身份是怎么买的呢? 宋提出以自己的名义购买该房产,并在他们获得新加坡公民或合格身份后将所有权转让给他,宋则获得相应酬劳。
后来富商们才知道其实她不能代他们购买洋房,这样做是妥妥违法的。
(示意图)
众所周知,外国人是买不了有地私宅(Landed Property),除非政府特批。
今年12月13日,其中一名富商陈某就被控上法庭上。
他2014年委托新加坡国籍的宋某购买一处受限制的房产(位于宏茂桥的Belgravia Villas)并为其保管。
新加坡的受限制的房产包括空置的住宅用地、排屋、半独立式房屋、平房或独立式房屋、非商业用途的店面和协会场所,只有本地人才能购买。
陈某和宋某两人私下达成了“代买”协议。
算盘打得很好,但这样做显然是犯法的。
如果罪名成立,商人陈某可能被判处最高三年的监禁,最高10万新元的罚款,或两者兼而有之。
花了10万新币也没拿到PR 不退钱拉黑客户
最近又有一位富商王某(43岁)主动联系了本地媒体《新明日报》爆料宋某。
(图源:新明日报)
王某在2014年认识宋某,当时有意让儿子来新加坡留学,因此通过宋办理旅游签,来考察了环境。
在对新加坡感到满意之后,他又通过宋帮忙办理儿子的小学入学手续。
随后王某妻子就以陪读妈妈的身份和儿子一起来新加坡。
(图源:第一财经)
为了能够一家人团聚,王某请宋帮忙给自己申请工作准证,日后再申请PR。
宋某为此一共要收费30万新元!
但因为申请要几步走,所以每次收10万新币。
“我就先给了10万元。2月份给了我一些表格,说填写后要交给人力部,5月份又说资料不全。”
等了几个月,王先生也没收消息,直到5月被通知资料不全,但他也没办法提供所需的资料。
所以王先生决定放弃,按理说,宋应该扣除手续费后把剩下的钱还给他。
但是根据王先生描述,宋在一开始同意之后又反悔了。还强势表示如果要讨回钱,直接联系她的律师,微信也把王某拉黑……
(图源:示意图)
媒体报道了此事之后,没想到Facebook很多人“认识”宋某。
还有人说这就是典型的“老乡骗老乡”。
还有人说这说明在新加坡“走后门”是行不通的!
椰友们,你们怎么看这件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