称没钱也没地方住,保安人员在阻断措施期间不顾14天的居家通知,期间他仍旧照常上班13天,如今得面对牢狱之灾,被判坐牢七周。
被告罗兹曼(40岁)日前承认一项触犯传染病法令的罪行后被判刑。
庭上揭露,被告是一名新加坡人,老婆住在印尼,而他则是在马来西亚租房子住,疫情前都是往返新马在本地上班。
根据案情,被告在去年3月20日从峇淡岛乘船抵达新加坡后,移民关卡局人员发给他居家通知,要他待在家里14天,直到4月3日为止。
被告问官员是否能够不履行居家通知,官员说如果他不想履行居家通知,可以先回到印尼。
被告选择留在新加坡,并告诉官员他会住在亲戚家。但其实他并没有到亲戚家,他不顾居家通知,选择露宿街头,每天在停车场或商场外露宿。
不仅如此,他也在期间上班13天,到裕群路一带当夜间保安。
代表律师求情时说,被告因为和女亲戚不合,没地方住才会选择露宿街头,而且他需要赚钱养家缴房租,没办法之下才必须继续上班。
主控官反驳,指被告没有地方睡,大可以向当局求助,但是他明显是不想履行居家通知,才会向官员撒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