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毕业生偷拍成性,在地铁站手扶梯偷录女郎裙底,被发现后还快速删除,试图掩盖罪行,但最终难逃法网。
被告刘胜齐(26岁)被控抵触一项侮辱女性尊严的控状,昨天认罪。为保护受害人,媒体不可报道任何可泄露她身份的资料。
案情显示,前年7月17日晚上9时,被告在麦波申地铁站月台等车回家,随后和26岁女受害人一同上车,并排坐下。
被告发现受害人很“养眼”,多次瞟对方。双方约45分钟后在同一站下车,被告打开手机的录影功能,趁受害人搭手扶梯时偷拍。
被告刘胜齐。(海峡时报)
被告与受害人保持两个台阶的距离,抬起右腿,把手机顶在膝盖,并用钱包遮掩,偷拍对方裙底。受害人感到不对劲,回头发现手机,怀疑被告偷拍。她随后在出口处等被告,想质问对方,但被告不出站,只在附近徘徊,并趁机删了偷拍视频。
受害人随后假装离开地铁站,不久后返回,向工作人员投诉并报警。
被告在调查期间承认罪行,也称自己在其他场合偷拍,但记不得具体次数,每次独自“欣赏”后就删除。
控方指出,被告的手机内发现其他偷拍影像,因此不能被视为初犯,提议判被告坐牢四到六周。
代表律师求情时说,被告刚大学毕业,他已知错,事后也删除视频,没上传至网络。考虑到被告及时认罪,配合调查,目前也按时去辅导,求判短期拘留令,以免影响被告的前途。
被告听闻判决后抹泪
法官认为,虽然相关视频没在网络传播,但类似罪行的刑罚必须起到阻遏作用,而这是短期拘留令无法达到的,因此判被告坐牢四周。
被告听闻判决后抹泪,和家人短暂交流后被带走。(人名译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