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尔俊(右二)曾被押到贝雅士蓄水池下段寻找用来干案的武器。(档案照)
小印度当街砍人血案中,领头的27岁火爆男前日认罪,被判8年改造性监禁以及24下鞭刑。由于他假释期间犯案,还得多坐360天的牢。
《联合晚报》早前报道,2018年7月25日下午2时15分,实龙岗路百老汇酒店对面的巴士站发生一起砍人血案,伤者狄内斯在巴士站突遭一群持械大汉当街围攻,当场被砍成血人。
狄内斯在这起事故中伤得不轻,他的足中段部分截肢,左臂、左上背和枕骨部位也都被砍伤。
警方事后展开调查,先后逮捕并提控了5名涉案男子,他们分别是德尼斯、维尔德亚历山大、哈拉斯、沙尔文,以及昨日认罪的阿尔俊。
27岁的阿尔俊面对8项控状,包括持危险武器蓄意重伤他人、参与非法集会、对公务员动粗等罪行。他前日承认其中5项,余项交由法官下判时一并考虑。
伤者被砍成血人,伤势严重。 (档案照)
调查揭露,被告案发当天和其他4人正要去吃午餐,开车经过实龙岗路时,发现伤者坐在案发的巴士站。
和伤者早前已经结怨的被告,当时立即叫开车的德尼斯停车,打开后车厢,取出武士刀、菜刀、木棍等,一同冲到巴士站攻击伤者。
被告冲向伤者,用菜刀不断猛砍,其余4人则分别用其他武器攻击或徒手殴打他。过程中,被告菜刀掉落,他便从伙伴手中抢过木棍,继续攻击伤者。
众人逞凶后逃回车上,被告跟着要德尼斯把车开到义顺环路,把武士刀和木棍交由朋友保管,称两天后再来取回。
法官下判时说,被告前科累累,犯下严重罪行,判他8年改造性监禁以及24下鞭刑。由于他假释期间犯案,还得多坐360天的牢。
5名男子于2018年7月25日下午2时21分,在实龙岗路一个巴士站攻击手无寸铁额的伤著。(档案照)
被告被捕时对警察飙脏话
阻止警方把朋友带走,被告不理会警告,甚至抓着警察手臂不放,被捕时还对警察飙脏话。
2018年12月15日清晨5时41分,警方接获报案,指有3名男子在幸运商业中心三楼打架。警方抵达以行为失检的罪名逮捕两人,被告当时则不断试图插手。警方当时多次发出警告,被告却在其中一人被带走时,上前抓住警察的手不让他们走。
警察过后在行为失检的罪名下逮捕被告,被告不服,推了警察胸口两下,朝他飙脏话,甚至称自己是私会党徒。
被告在假释期间多次犯案,两次用武器伤人,在伤者身上留下永久性伤疤,他也是3起暴力事件中带头者。
被告前科累累,牢中也多次打架闹事,控方促请法官判他9年的改造性监禁以及24下鞭刑,外加坐378天的牢。
辩方则恳求法官判他坐牢8年一个月以及15下鞭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