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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礼同车女子 醉男罚款监8个月

女郎登上共享私召车,男友就在不远处,车子也都没开远,坐在旁边的男子便开始对女郎动手动脚,还向她的男友比中指!

这名男子,最后因为这一连串的举动而惨付坐牢和罚款的代价。但他辩称自己当时烂醉如泥,加上品格和家教良好,坚决否认作出非礼和骚扰的事,决定上诉高庭。

被告马塔纳库马尔被指于前年7月30日晚上11时40分,在义顺11街组屋停车场的私召车内,用手摸21岁女乘客的右大腿和扫过其私处,抵触非礼罪;他也在事后向23岁男子比中指,抵触防止骚扰法令(POHA)。

国家法院法官裁定被告确实喝醉,但不至于不省人事到不知道自己在做违法的事,他因此须为自己的罪行负责,判他坐牢八个月以及罚款2500元。

根据判词,事发日,女子从男友家叫了共享私召车回家,男友陪她下楼等车。

她供称上车时闻到一股酒味,被告已经坐在车里。车开动时,被告便动手摸她的头发,她吓得退缩。

女子惊问:你喝醉了?但被告回说“没有”,还给她一副不怀好意的表情。不久,被告再伸手动她的头发和肩膀,司机回头看时,被告即刻缩手,然后叫司机别多管闲事。

被告这时越来越大胆,往女子右大腿摸了三到五秒,再往她私处扫了三秒左右。

她形容被告显得非常“暴力”,讲话粗声粗气,坐在他旁边都能感受到座位在摇晃。司机这时叫她坐到前座,她有点犹豫,但因为害怕被告得寸进尺,所以下车换位子。

车子转弯要驶出停车场时,女郎发现男友仍在楼下,她于是要求停车,没拿手提袋就下车跑向男友求助。

男友后来陪她到车上取回手提袋,被告这时摇下车窗向男友比中指。

两人上楼通知家长,男友的父亲过后载他们到警局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