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新郎酒后开车,为逃避临检而逆向行驶至少140米,被判坐牢17天,吊销执照42个月。大法官最后虽驳回被告的上诉,但准许他月底结完婚后才服刑。
判词显示,27岁的被告吴志勇在去年2月11日凌晨2时半,到乌节商业中心(Orchard Plaza)的一家酒吧喝酒,并在凌晨3时15分离开。
他在哥罗福街(Crawford Street)朝往劳明达街(Lavender Street)的方向行驶时,看见前方有路障。
被告为逃避临检,结果逆向行驶约140米,最后在美芝路(Beach Road)被交警拦截。
酒测结果显示,被告酒精含量超标,每呼出100毫升气体中,含有46微克酒精,超出法定的35微克酒精含量。
被告因此面对酒驾和危险驾驶的控状,并在认罪后每项罪行被判坐牢17天,各级驾照吊销42个月,两项刑罚同时进行。
被告在求情时称,案发时因发现女友不忠,才会到酒吧喝闷酒,求法官判他罚款外加短期拘留令或坐牢不超过五天。
他认为刑罚过重,昨天到高庭上诉。
审理这起上诉案的大法官说,公路交通法令在2019年修改后,提高了对酒驾、鲁莽或危险驾驶等罪行的刑罚。
大法官指出,被告危险驾驶的潜在危险极高,可对路人或其他司机造成严重伤害,这些都是加重刑罚的因素,因此认为被告有必要坐牢。
大法官认为,根据修改后的刑法框架,被告的刑罚不会过重,因此最后驳回被告的上诉。
由于被告将在这个月28日举行婚礼,法官准许被告下个月3日才开始服刑。(人名译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