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岁女中学生,为250元(约750令吉)答应与57岁的男子到酒店,替他提供性服务,却因没能拿出身份证遭两家酒店拒绝后,她主动提议到男子住家进行交易,却在完事后于同天报警举报男子。
单身的阿索甘(57岁)在少女报警两周后遭警方逮捕,被控两项性侵罪、一项散播猥亵视频罪和一项抵触触影片法令的罪行。他前日承认其中两项罪行,余项交由法官下判时一并考虑后,被判坐牢10个月又四周。
调查揭露,去年8月30日,被告和少女在网上结识后,问少女是否愿意提供性服务,并表示愿意缴付150元至200元(约450至600令吉)不等。
15岁少女为钱答应57岁阿索甘提供性服务,却在钱到手后报警举报。(示意图)
少女答应后,被告提出自己的要求,在8月30日晚上10时43分至隔天早上10时10分之间,给少女发了四个猥亵视频,让她知道自己要的是什么,并同意在完事后给她250元。
两人于9月1日下午5时许在小印度一带的一家廉价酒店会面,原本要在酒店进行交易,但由于少女无法拿出身份证,结果遭酒店拒绝。接着,他们到位于惹兰勿刹的另一家酒店登记入住,同样因少女没有身份证遭拒绝。
少女建议到被告的住家,两人完事后,少女拿了250元离开,同天到警局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