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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骑撞倒阿伯 华裔送餐员监9周

送餐员骑着重型代步工具,撞倒一名77岁老汉,导致老汉脑出血,住院102天,花4万6000多元(逾13万令吉)开刀保命。

被告田伟杰(35岁)案发时是一名送餐员。他于2019年7月7日下午5时03分左右,在勿洛南1道第23座附近的走道上骑着代步工具时,一边查看手机,没注意路况而撞倒了刚下楼散步的受害人林潘源(77岁)。

案情显示,被告当时骑行速度约每小时19至22公里,代步工具则重17.78公斤。

被告田伟杰。(海峡时报)

受害老汉被撞倒后,脑部蛛网膜下腔出血(视为中风),得紧急动手术保命。他住院102天,医生也开出70天住院假,医药费高达4万6557元。

老汉女儿隔天报警,涉案的个人代步工具于8月20日被扣押,被告则在2020年4月7日被捕当天获保释。

不过他在保释期间,于2021年3月7日却在酒后在走道上骑电动脚踏车,触犯了活跃通勤法令。

被告当天下午1时30分左右开始,和朋友在勿洛北2道的一家咖啡店喝酒。他喝下6瓶啤酒之后于傍晚7时左右离开,骑电动脚踏车沿着勿洛北3街的走道朝自己住家方向骑行。

控方在庭上透露被告有前科,曾于2001至2012年之间因为是私会党成员、偷窃、抢劫等被定罪。

案件今早在国家法庭下判,法官共判他坐牢9周,罚款1500元(约4500令吉)。

被告在勿洛南1道第23座附近的走道撞伤77岁老汉。(谷歌地图)

被告饮酒后撞上了60岁男

还有一次,被告饮酒后在走道上骑电动脚踏车时撞上了一名60岁男路人,事后还对他爆粗。当时路人闻到被告身上有酒味,告诉他不应该在走道上危险骑行时,被告动手把路人推倒在地,还打了他好几下。

路人还击,同行的妻子则用雨伞打了被告。

有公众见状上前拉住被告,被告随后骑车离开。

一个月前才当上送餐员

被告代表律师求情时表示,被告案发前近一个月才当上送餐员,当时他在送餐途中,看了一眼手机后突然发现受害人,无奈已来不及反应。

律师指出,被告未肇事逃逸,还给受害人女儿他的身份信息,事后赔偿医药费,他也配合调查,及时认罪,并十分懊悔自己的行为,因此律师希望判罚被告坐牢6周。(人名音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