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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后头颈痛手指麻痹 女司机获赔逾3万元

女司机车祸后,最初同意私了,但隔天却因脖子痛、头痛、手指麻痹,向对方保险公司索赔至少5万6000元。法官最后判她获得3万1000余元的赔偿。

根据判词,起诉人是林美珠,她于2017年8月2日中午,在叉路(slip road)上开车,被答辩人的轿车从后方撞上。

起诉人当时没有出现任何外伤,同意与答辩人私下解决。没想到,隔天凌晨,起诉人除了感觉头部和脖子疼痛,手指也感觉麻痹,求医后被诊断受到颈椎过度屈伸损伤(whiplash injury)。

起诉人称,背部和肩膀持续疼痛,每当尝试举起约5公斤或以上的物品,就会感觉头部剧痛。起诉人表示,甚至是帮小儿子背书包时,也会引起疼痛。为此,她向答辩人索赔至少2万5000元的伤势费、1万元的未来医疗费、2万元的医药费、以及1030元的交通费。

答辩人的保险公司则极力反驳起诉人的论点,指她未能证明伤势是由意外引起的。保险公司也认为起诉人要求的索赔额度过高。

保险公司的立场是,起诉人的伤势并非意外引起,并传召一名车祸重现专家(accident reconstructionist)供证。根据专家说法,两车只发生轻微碰撞,冲击力不足以导致起诉人出现明显伤势。

法官综合证据表示,虽然两车轻微碰撞,但他接受医生的专业评估,认为起诉人因车祸引起颈椎过度屈伸损伤。不过,法官认为,伤势的损害程度并非起诉人所称的那么广泛,最后裁定她获得3万1000余元的赔偿。(人名译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