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通用充电桩津贴开放申请两个多月以来,有超过50个公寓和电动车充电设备业者向陆路交通管理局申请或表达了兴趣。
交通部长易华仁前天(10月4日)书面答复三巴旺集选区议员林伟杰医生有关电动车的提问时说,零售商场和非有地私宅如公寓的业主对安装电动车充电桩非常感兴趣。
为推动更多业者和业主安装充电设备,陆交局自7月29日起,开放让有意在公寓等非有地私宅安装充电设备的业者和业主申请电动车通用充电桩津贴(EV Common Charger Grant)。当局计划到2023年底,资助最多2000个充电点的安装工作。
有关津贴可用来支付购买充电设备、聘请工人以及铺电线等安装工作这三方面的费用。当局会为每个充电点提供高达50%或最多4000元的津贴。不过申请者必须选用具备智能充电功能的设备才能获得津贴。因此政府只会资助每个非有地私宅最多1%的停车位安装这些设备。
易华仁指出,政府未来计划要求新发展项目的停车场提供足够的电力容量,以支持电动车充电,并确保提供最低数量的充电点,以方便所有轻型车辆包括摩托车充电。
他说,充电设备经营者也在研究汽车和摩托车是否能共用同一个充点桩,这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停车位的设计,以及汽车和摩托车使用的充电系统。
我国目前有约2000个电动车充电桩。陆交局上月宣布,全岛各地下来一年将增设620个充电桩,分布在组屋、工业区、公园、社区中心和中央商业区的200多个公共停车场。
首批充电桩预计会在年底前完成安装,这600多个充电桩最迟明年第三季投入使用。到2030年全国将增设6万个充电桩,其中4万个将设在公共停车场,其余2万个设于私人设施。